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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工会最足的底气所在
——由各省(区、市)党委就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出台意见所想到的
“各级党委要重视工会工作,高度关注劳动关系领域、职工队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考量”;“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工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要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不得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这是中共北京市委今年“五一”前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文规定的。
这份包括5方面16条内容的《意见》,不仅就如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出要求,而且对进一步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指明路径。
尤为值得一提的,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北京市委第二次就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下发意见,上一次是在2008年。仅仅相隔6年,就再次专门出台意见,这固然与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不无关系,但更主要的则源于北京市委思想深处的坚定信念,那就是《意见》中所指出的,“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市委出台《意见》,只是近年来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一个缩影。
众所周知,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早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发[1989]12号文件),就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以及指导工会工作实践等提出明确要求。之后的岁月里,党中央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与时俱进地对新形势下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论述,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国工运理论,更为实践的探索创新指明了方向。
可喜的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地频出力举,把新形势下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层面,就纷纷通过召开党委工会工作会议或党工共建工作会议等,特别是通过制定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为切实把工会工作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和完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比如,湖北省委日前出台的《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就强调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体现工会组织的积极作为”,明确要求工会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动员职工建功立业、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