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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25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对充分发挥工会在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89年初,在福建省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1991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通知,就建立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规范。1995年,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市县两级全面推行联席会议制度。
特别是福建省历任省长都十分重视联席会议制度,亲自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并将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的联席会议确定为省政府三大联席会议制度之一。
据统计,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已连续召开26次,解决了130多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省9个设区市、83个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已全部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福建省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保障。省政府与省总工会每次联席会议均由省长主持,在家的副省长全部到会。2011年1月,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又明确了“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依法依规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有依据。为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有效运作,2003年修订的《福建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的次数、内容、形式和任务等,推进了联席会议制度在我省的普遍规范建立。
三是积极开展调研,联席会议议题有重点。在确定联席会议议题时,着重做好五个环节的工作,包括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和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检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出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省总工会通过收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确保联席会议议题真实反映广大职工群众的呼声建议和关心的问题。
四是切实抓好督查,联席会议事项有落实。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省内主流媒体都在第一时间作出报道,使职工群众及时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政府的决策过程和工会参与决策的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历次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省政府办公厅都认真做好会议纪要,主动督查,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