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注】
今年6省市上调高温津贴标准,但津贴落实难、调整慢等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劳动者呼吁——
“让高温津贴发得更加贴心”
安徽省总工会、人社厅、卫计委、安监局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调整为不低于15元。
这是今年继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后,第6个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地区。这无疑让这些地区的劳动者倍感凉爽。但与此同时,笔者调查发现,部分地区与企业仍存在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用防暑降温饮品代替等现象,一些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更是常年“纹丝不动”。
对此,不少劳动者不仅期待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同时希望高温津贴标准能够结合物价与工资适当上调,“让高温津贴发得更加贴心”,为盛夏劳作的人们注入更多清凉。
企业将津贴“熬成”绿豆汤
2012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随后,各地陆续制定实施细则,规定当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周期和标准,按月、日或小时发放。据统计,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
政策有了,执行得如何呢?为此,笔者近日走访了来自11个行业的25名劳动者,他们中有3人从未听说过高温津贴,7人表示从未拿过高温津贴。
目前,各地正在开展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情况专项检查,显示到7月下旬,西安市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42户,涉及高温作业劳动者3.05万人,其中2.7万人领取了高温津贴,但仍有11.5%的劳动者未按时领到高温津贴。
“有绿豆汤就不错了,谁还敢想高温津贴?”在北京某健身房工作的覃教练叹了口气,“谁敢为了这两百元去跟老板叫板?工作不要了?”
覃教练的一席话并非调侃。总体来看,近年来企业高温津贴的发放逐步规范化,但仍有不少劳动者未能拿到足额的高温津贴,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等充抵或拒发高温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网友吐槽单位用盐汽水、绿豆汤、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代替高温津贴。
对此,各地陆续发出高温劳动者保护令,提醒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日前也表示,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全国总工会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政策落实。
劳动者呼吁“涨一涨”
在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当下,在逼近40摄氏度的高温里,不少劳动者呼吁高温津贴也该“涨一涨”了。
在北京一个露天工地上铺沥青的陆武直言,按照北京市规定“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的标准,工友们拿到了高温津贴,但这只是杯水车薪。
“照着北京市当下的物价,一天的高温津贴费,不光吃不起一个西瓜,都不够喝一瓶酸梅汤的!”陆武抱怨道。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
走访中,反映高温津贴补贴力度小的劳动者不在少数,“标准调整滞后于工资和物价增长水平,一个标准执行多年,多年不涨,本就不高,还要缴个税,到手的钱又‘蒸发’了一部分。”
以福建厦门为例,2000年,厦门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补贴5元;2018年,厦门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9.2元。18年间,高温津贴上涨4.2元。
与此相对的是,2000年时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813元,而在2017年,厦门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19元,其涨幅远远超过高温津贴的涨幅。
今年以来,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6省市相继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
调整后,江苏高温作业人员、浙江企业室外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上涨到每人每月300元,江西为高温作业人员设定了不低于300元的基准线,安徽高温津贴标准由之前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调整为不低于15元,四川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元~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8元,天津市的标准由每人每天29元提高至31元。
然而,在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不少地区的标准常年处于静止状态,如北京自2014年起,高温津贴4年未涨;河南的高温津贴,自2008年调整以来10年未涨;广东自2007年起,高温津贴11年未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