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正式由试点推向全国。
所谓“以房养老”保险,具体说就是老年人把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月提供养老金,老人仍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身故后保险公司可以处置房产。
“以房养老”保险始于2014年7月,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试点。4年来,全国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业务。记者日前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了解到,截至7月底,其产品“房来宝”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
试点4年,一家险企开展业务,不足百户参与,数量的确不尽如人意。专业人士建议,“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后,还应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类型、不同需求丰富完善养老方案。
现状:参与者多为城市贫困老人
记者从“房来宝”产品的参与者处了解到,购买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老人大多生活拮据。
“一辈子的积蓄,做了几次手术后所剩无几。”在广州和老伴相依为命的冯金(化名)说,“我们是空巢老人,养老金只够满足基本生活,每个月还需要几千元买药,实在难以承受。”深入了解政策和保险产品后,冯金和老伴决定购买“以房养老”保险,这样每月能领到上万元保险金,除生活开销外还有些结余,“现在的生活没有顾虑,我们每天都能看看书、养养花,到夏天还可以出去休假。”冯金表示自己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家住北京石景山的82岁独居老人张乐平(化名),近期也用自己150平方米的房子购买了“以房养老”保险。
此前,依赖养老金的张乐平经济压力较大。高温天里,她买不起空调,风扇年久失修也不舍得换新。
“今年北京的夏天特别热,最热的那几天,我只能去附近的银行大厅里乘凉。“很多人建议张奶奶,把现在住的大房子换成小户型,多出来的钱能让她过得更滋润,但张奶奶觉得这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她不能把“家”卖掉。
购买“以房养老”保险后,张奶奶每月能领到1万多元。之前因为腿脚不便,她没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今她出门办事“都敢打车了”。
而与老年人相比,子女的反对意见更强烈。来自华中师范大学的调研数据显示,明确表示不接受“以房养老”的武汉老人占23%,而子女不同意父母“以房养老”的更是高达98.67%。
分析:多重因素致推进缓慢
试点4年来,为何市场对“以房养老”保险的反应如此冷淡?
不同于传统保险先缴费再享保障的模式,“以房养老”保险是反向抵押形式,除房屋抵押,参保人无须缴纳其他费用便可领取保险金,这对失去这部分现金流入、同时存在大量支出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银保监会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郑秉文表示,当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面临多重风险与不确定性,如长寿风险、市场风险、利息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保险公司参与该项目的积极性。
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高级经理陈磊告诉记者,“推行这项产品前,我们做了大量调查和数据分析,但运行中仍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它是一款打破传统观念的新生事物,而传统思维的根深蒂固意味着其进展不会很顺利,未来这款产品的全面铺开还需要大量调研和分析,希望更多行业同仁一同摸索,齐头并进。”
受传统观念制约,大多数老年人更希望将房子留给后代,为其生活提供保障。家住北京市崇文门的郭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马上就60岁了,现在住的房子环境、地段都还不错,只要我的积蓄能维持生活,就会尽可能把房子留给孩子。”
此外,与一线城市相比,中小城市房屋价值低,能换取的保险金也相对较少,影响老人参与的积极性。
现居长沙的江女士通过咨询了解到,若用其名下价值30万元的房子购买“以房养老”保险,每月只能获得1000元左右的保险金。“还不够我们老两口每月的伙食费,买这个产品也不会对生活有什么帮助。”
事实上,依托房产来养老具体有3种模式:售房养老、租房养老和反向抵押。对3种模式的利弊权衡势必影响老人的选择。对拥有两套住房或者一套大面积住房的房主,更多会考虑售房养老或换房养老,将闲置房产变现。而对于想实现“本金俱全”的老人来说,租房养老不失为考虑选项,收取租金的同时还能留下房产。
如此一来,“以房养老”保险的主要目标群体是只有一处住所且生活保障水平较低的老年群体,目标群体的局限意味着市场需求端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