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贵在精准,既不能当老好人、该问责的不问责,也不能假装严厉、不该问责的乱问责。要遏制那种“雷厉风行”问责给上级看、给舆论看的作秀心理和糊弄心态。
据10月16日《半月谈》报道,时下乱问责的“五座大山”已经压住了不少基层干部。这“五座大山”分别是属地式问责、职能式问责、强压式问责、计时式问责、“背锅式”问责。
“五座大山”的提法有些抽象,现实中的例子很鲜活。比如,有的信访人员早已离开老家多年,信访事项也与老家无关,但是其每一次信访,老家干部都要被追责;有的地方大力推动环境治理,要求短期内必须整改到位,实际上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过关不得不动点歪脑筋,难免被问责;有的突发事件影响恶劣,地方上为尽快息事宁人便会故意多处分几个干部,以显示其问责决心和力度。
问责,对提升干部工作的责任心、紧迫感、积极性,对提高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水平,对加强社会治理来说,本是一种震慑和敦促。曾经我们很迫切地需要问责制度的建立,因为“官无压力轻飘飘”,因为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可能造成权力的不作为,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当一些地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冤假错案时,都需要对相关涉事官员、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近年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逐渐成为共识,也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规范。然而,在落实上,一些地方仍存在打折扣的倾向。诸如问责就是“躲猫猫”、问责就是暂避风头、问责就是异地就职等情况,都曾饱受诟病,引发公众对问责制度、对地方政府问责目的的质疑。
如果说过去一些地方是问责不主动、问责不给力,那么上述“五座大山”的情况则是问责用力过度,是问责的跑偏。其后果不难想见——不分青红皂白、不论具体是非、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的问责如何让人信服?如果说不管怎么做结果都是被问责,甚至“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基层干部还会有工作的积极性吗?如此问责,再严厉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甚至可能加剧基层干部的抵触情绪。这对官场风气、公共治理来说都毫无益处。
问责只是手段,加强责任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解决民生问题,才是最终目的。尤其要遏制那种“雷厉风行”问责给上级看、给舆论看的作秀心理和糊弄心态。
说到底,问责贵在精准,既不能当老好人、该问责的不问责,也不能假装严厉、不该问责的乱问责。问责必须查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跟哪些人有关,不能放过一个有责任的人,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责任的人。问责要按制度和规矩进行,要分清责任的层次,是主体责任、管理责任还是其他责任,要深入核实、综合分析、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而且,问责的前提是明确职责,什么级别、哪个岗位的干部具体职责和权力是什么,应划分清楚。此外,对有些错误可能还要划定容错空间,给予纠错的机会。帮助基层干部减轻“被问责焦虑症”,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时下,我们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需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需要一大批改革创新、有作为擅作为的闯将、干将。因此,不能因为问责的跑偏使得基层干部消极怠工、战战兢兢,而要做好问责与赋权、问责与容错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