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方面,重点提出了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时,企业应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职工为本,注重发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企业职工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和舒心生活。省属企业各级工会要立足职能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一要根据《工会法》和《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民主权利,确保职工代表行使民主决策权和监督权。二要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三要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使企业及其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公诸于众,踏踏实实搞好民主监督。
二是规范职代会工作程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一是会议议题要提前确定。会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定会议议题。企业的重大决策、方案要提前交给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思考、酝酿,避免职代会流于形式。二是表决方式要科学、民主。凡是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由企业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电子票决器)表决,防止“暗箱”操作。三是代表提案要认真办理。对在职代会中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建议,逐项进行梳理,明确每项提案的牵头部门、协作部门和分管领导,并将提案处理分配方案提交企业党委会通过。企业职能部门按期完成提案的处理答复工作,并以回复函的形式,全部反馈到提案代表本人,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职代会闭会期间职权落实。省属企业负责人要自觉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积极维护职代会制度,充分认识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日常民主管理制度,为职代会闭会期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发挥好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作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内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只要涉及需职代会讨论的内容,必须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同时,增加生产一线职工的代表,并达到50%以上,使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更具有广泛性。二是发挥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工作内容定期进行活动,行使职权,加强报告和考核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或联席会议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三是发挥职代会代表巡视检查的作用。巡视检查的重点要放在企业安全生产、集体合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四是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企业民主管理和经营管理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