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年、7次法援、22次开庭,帮助22名工人追回欠薪28.9万元——据报道,福建龙岩市总一次全程帮、管到底的维权行动,取得了这样的成果。
工会为职工维权,帮职工讨薪,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多年来,各地各级工会组织为了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想了许多办法,付出了极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赞誉,也为工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这是有目共睹的。
不过,欣喜之余,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量,即维权成本问题。龙岩这个案例,历时4年、7次法援、22次开庭,这个过程中,且不说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仅法援、出差、办公、开庭,需要动用多少公共资源?如果详加核算,开支肯定远超追回的28.9万元欠薪。从这个角度考察,这场“官司”显然是“不合算”的。
或许有人会说,为职工维权、服务,要算政治账,不能算经济账。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有理。任何社会运转都离不开经济考量,社会效益的背后同样有经济效益问题。
应该承认,帮助农民工讨薪,往往遇到许多困难,确是实情。但这不等于必然付出高额成本。如果我们能够在欠薪发生之前或之初,就全力防止其发生或发展,显然成本会较低。以龙岩讨薪案为例,报道称,这次之所以能够“全程帮”“管到底”,得益于“一庭一室四制度”(设立在中级人民法院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合议庭、设立在工会组织的劳动争议调解室,以及参与审理、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调解确认制度)调诉衔接机制和“110”跨部门联动机制给予法援律师们的信心以及“中彩金”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的资金支持。这些,除了“律师们的信心”,动用了多少人财物力?如果以同样的人财物力用于防患于未然或初始,就不至于历时4年、7次法援、22次开庭了吧?
当然,还应该承认,劳动争议案中普遍存在取证难、程序复杂等问题,这也是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经常遇到的困难,是讨薪案旷日持久的重要原因。那么,如果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工会就在普及劳动法规、指导职工签约上多下点功夫,不是可以有效降低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从而不必进入复杂、漫长的调诉程序,不必动用110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节约维权、服务成本么?
此外,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常常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全总批准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援助项目还在试点阶段,旨在用这笔钱将原来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变为购买服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援人才不足的问题。但是,“中彩金”项目资金有明确补贴标准,以保证经费使用更加合理、合法,不能无限制使用。而且,这笔钱毕竟是有限的、属补助性质。从长远看,即使有了更多的资金,工会还是需要在节约维权、服务成本,“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上做文章。
(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