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秋立观点
“企业社会参与”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对于职业教育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要从体制上注重发挥企业作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企业和社会参与,集中体现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要关注企业诉求,满足企业需求,建立以适应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按市场规律办事。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不仅确定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明确了其特性特点,为其未来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方案》在“改革目标”中明确,职业教育要“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由此可见,“企业社会参与”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
“企业社会参与”这一特征,是由职业教育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最直接、最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就业服务,具有较强的经济和社会功能,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适应需求,面向人人,是职业教育的基本性质,这就要求必须有企业和社会的积极参与。企业和社会的参与度,对于职业教育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
企业社会参与,首先应当从体制上,注重发挥企业作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企业在体制上的融入,将会最有效地实现校企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要鼓励企业参股、控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职业院校,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要大力支持企业、行业办学。《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政府工作报告也要求“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这应是企业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必须明确企业办学的地位,充分肯定其作用和价值,鼓励其发展并在职业教育中发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示范作用。要切实解决企业办学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享受与政府办院校相同的待遇,在税收、财政经费方面予以支持。企业社会参与,各经济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必不可少,要充分依靠人力资源、经济建设部门和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予以指导,在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方向上给予把握。
企业和社会参与,还集中体现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要大力推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所谓“校企双制”,是指技工院校和企业以共同培育技能人才为目标,双方通过有效的合作机制,将教育、就业制度与企业生产、用人制度有机结合,学校学习过程与企业工作过程相互融合,形成校中有企、企中有校、校企共育、工学一体的办学制度和培养模式。其核心就是确立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实现“八个共同”,即校企双方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校企双制的推行,将有利于校企双方的深度融合。
要建立以适应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把适应需求和企业社会参与度,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衡量一所职业学校的优劣,不仅要看学校规模、校园环境、设备配置等,更要看能在多大程度上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看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应当设立校企合作的相关考核体系,把人才培养的有效性、针对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注重学生就业率的同时,还要考核其订单培养数和专业对口率。总之,对于职业教育,既不能按照普通教育的标准评价,也不能单纯以学校教育、学制教育的标准评价,要使其具有产业经济的元素和色彩,引导学校把办学的立足点真正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上来。
关注企业诉求,满足企业需求,是能够让企业融入职业教育的关键。由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不同的类型特征,各级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把职业技术教育真正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和产业的视角研究职业教育,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双元体制。因此,既要压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落实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其中,更要从企业和行业角度考虑,把教育如何适应企业行业需求放在重要位置,让企业行业感受到职业教育是现实长远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是最贴近企业行业的教育形态,唤醒企业行业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企业是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组织,按市场规律办事。如何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对于学校而言,更是一道必须破解的难题。学校要自觉服务于企业发展,关注企业诉求、满足企业需求,在人才培养、科研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足够的价值贡献力,从而构建利益共同体,形成校企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