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志通观点
“两书”制度是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推动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释放法治红利。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引导职工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还能倒逼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符合“以职工为中心”工作导向的本质要求。
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工会法治化建设步伐也在加快,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最突出的标志之一就是“两书”制度的应运而生。如今,该制度已成为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推动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释放法治红利。
“两书”是指由地方工会依据法律法规制发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当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进行改正,若在一定时间内不改正,工会就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提交建议书,建议劳动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两书”制度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套体制机制,也是推动企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微观制度。工会法治化建设的实践证明,以“两书”制度为重要内容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劳动关系领域的成功法治实践,也是中国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工作导向的制度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不断升级晋位,折射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铿锵步履。
工会法治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点是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而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之一,就是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两书”制度就是一个切入点。比如,企业拒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违法超时劳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等,都可以纳入“两书”制度的实施范围。“两书”制度的推行,至少从三个层面推进法治化建设。一是促使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算政治账、算法律账,依法经营管理实质上是降低成本;二是促使职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三是增强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两书”制度的鲜明特色之一,是能够有效引导职工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两书”制度无论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工会向企业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的基本前提是,该企业确实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社部门落实工会组织提交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对企业采取相关措施时,也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总之,“两书”制度的实施过程都是有法可依的,其过程也是对职工进行具象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
“两书”制度的鲜明特色之二,是倒逼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提升法治素养。从我国现行的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看,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都可以纳入“两书”制度,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都要熟练运用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法规。在落实过程中,需要各级工会干部克服法律上的“本领恐慌”,努力成为“行家里手”。“两书”制度还能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推动全会上下更加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更加重视工会法治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两书”制度之所以赢得广大职工的期许和点赞,就在于它符合“以职工为中心”工作导向的本质要求。无论是由工会主导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还是由工会提交、劳动执法部门落实,工会负责监督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其终极目的都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满足职工的法治需要,通过收获公平正义,切实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