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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6月7日报道,中国保监会“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即将到期,全国4个试点城市成效并不乐观。根据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披露: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仅有59户投保,办完所有流程的仅38户47人。
2014年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以房养老”。所谓住房反向抵押,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俗称“倒按揭”。从试点城市两年来的实践看,结果与预期存在较大的反差。
“以房养老”缘何叫好不叫座?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参与的保险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且针对的对象为城市失独家庭和无子女的老年人;其二,存在风险隐患。70年房屋产权续期没有明确,能否免于司法查封、拍卖有待厘清;其三,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大部分老年人还是希望把自己的资产传给子女,怕办理“以房养老”影响家庭和睦;其四,房子价值的不确定性导致一些老年人和保险公司对这一养老模式都相对谨慎,老年人担心房产变现时自己会不会吃亏,保险公司担忧房价跌了怎么办?
虽然“以房养老”遭遇了暂时的“挫折”,但并不能就此得出“以房养老”缺乏生命力。首先,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市场需要积累人气,老年人需要消化利害得失。其二,如果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扩大试点人群,将房价较为稳定的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将非失独家庭和有子女的老年人纳入试点人群,增加产品形式,情况可能会不一样。
当然,“以房养老”试点反馈出来的问题也不能忽视。当下的“以房养老”较多考虑了经济上的回报,并没有很好地关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事实上,既然是一种养老产品,应更加突出养老属性,但这方面的基础建设还没有跟上,比如,养老公寓的便利性、服务的规范性不足,通过货币购买养老服务的质量能否满足自身预期,一些老年人看不到可靠的保障。
“以房养老”的核心在养老,要解决其“叫好不叫座”,就应本着问题导向,问一问养老公寓的选择能否规划得更方便一些?养老服务机构能否更多一些、档次的选择更多一些、服务标准更规范一些?
“以房养老”要走得好,需要在经济理性和人文关怀找准平衡点,把“以房养老”的产品链拉长,让老年人能够安心接受“以房养老”,让子女能够放心将父母交给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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