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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能落地才是真正好
吴玲
//www.auribault.com 2015-11-06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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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11月5日《新快报》)

  痛经休假是否适合立法,其实一直以来颇有争议。对女性来说,“难言之痛”一直在困扰着她们,这是不争的事实。当前,妇女在生活、事业上的压力增大,心理、身体健康情况令人担忧,精神上出现抑郁、焦虑问题,身体上各种疾病特别是妇科疾病过早显现。“痛经假”入地方性法规,此举对女性劳动者充满人文关怀,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进一步细化,彰显政策细节关爱。

  不过有人担心,“痛经假”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用工成本越高,女性就越容易被用工单位拒绝。其实这样的担心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必怀疑它的可操作性。如果仅仅因为女工的一天“痛经假”而斤斤计较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再说这样的企业也是没有远见的短视眼光。“痛经假”的成本,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关爱了劳动者,企业赢得了人心,形成了凝聚力,最终是企事业单位提高了效率和效益。只要规定落实到位,用工单位必须百折百扣的执行,形成一种规矩,其实并不难。“痛经假”入地方性法规,具有强制性,对于拒不执行“痛经假”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惩罚,提高违法成本。

  “痛经假”入地方性法规落实好才是真正好。当然这需要各种配套措施的跟进,只要较真起来,问题不难解决,希望尽早推动“痛经假”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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