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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津贴不能沦为“纸上权益”
侯坤
//www.auribault.com 2016-10-12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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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想保障好职工的津贴补贴等权益,就必须确保制度顺利达到最终的执行环节,走好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此,劳动监察等部门责任重大,用人单位亦要提高自觉性,职工也应当重视自身权益维护。

  职工要求单位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有没有法律依据?餐补、车补、房补、供暖补贴……发多发少怎么算?因为津贴和单位争议,职工如何保存证据并维权?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长张恒顺告诉记者,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比较常见的有高温津贴、低温津贴、夜班津贴、生育津贴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津贴在现实层面均不同程度地遭遇落地难,有的津贴甚至沦为“纸上权益”。(10月11日《工人日报》)

  职工本应享受的津贴补贴为何难以落地?这其中,制度执行不力是主因。各类津贴都有其制度依据,然而一些制度虽然设计的十分完善,但在执行落实环节却存在疏漏。以高温津贴为例,有关部门年复一年地强调,但仍有职工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更有用人单位对职工呼声充耳不闻,宁愿做缩头乌龟也不愿发放津贴。如此,各类津贴制度落实难,空有美好愿景,没有实际行动,成了纸上谈兵。

  所以,若想保障好职工的津贴补贴等权益,就必须确保制度顺利达到最终的执行环节,走好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此,劳动监察等部门责任重大,用人单位亦要提高自觉性,职工也应当重视自身权益维护。

  津贴制度缺少监管施压,是用人单位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用人单位主动发放津贴,意味着将增加其用工成本,减少其利润空间,这是很多一心追逐利益的用人单位不愿看到的。因此,在没有人去监督施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几乎没有动力去积极主动地发放津贴。这时候,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必须发挥其职责作用,严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津贴发放情况,并对不发少发职工应得津贴的用人单位予以惩处,避免用人单位“能省则省”地不执行津贴制度。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讲,应当提升发放职工津贴补贴的自觉性。用人单位应当明白,现代用工关系已走入法治化轨道,建立职工津贴补贴制度,维护职工权益乃是大势所趋,不发或少发职工津贴则是逆势而动的行为,必定难以长久。而且,用人单位不落实执行津贴制度,不仅是对职工权益的伤害,更是会让职工伤心的不明智举动。若职工因此与用人单位离心离德,导致用人单位凝聚力下降,相当于用人单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当然,广大职工亦应更加重视自身权益维护。当前,部分职工或者因不愿做出头鸟而委曲求全,或者不懂得珍惜自己的劳动价值,对自身应当享受的权益不够重视。职工埋头苦干固然值得赞扬,但适时抬起头来关心一下自己,看一看如何保障自身劳动权益,同样十分重要。

  其实,随着有关部门对职工权益的越来越重视,各项津贴补贴制度已经非常丰富完善了,如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良好贯彻落实,将是对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的劳动消耗的合理回报。然而,一项制度有没有实效,制度设计固然十分重要,但制度执行才是最关键步骤。如果没有有力的监督,去促进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再好的制度设计也无济于事。正是一些津贴制度执行的“纸上谈兵”,催生了津贴落地难,必须确保津贴制度执行走好最后一公里,方能告别“纸上权益”,使广大职工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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