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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大突发和社会热点事件不失声不缺位”“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日前,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信息公开”再次被提上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成为构筑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重要基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5年来,从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逐渐揭开神秘面纱,到各地权力清单不断公布,再到政府新闻发言人纷纷涌现,信息公开进程驶入了提质增效的快车道。但当“公开是常态”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之后,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正如《意见》指出的,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应当看到,随着群众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的高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公开、政府回应的需求也在“升级”,不只希望政府部门要发声,还要快发声;不只是公开,还要详细公开;不只“表示一下”,还希望知道跟进事件发展的各个节点……诚然,并不是所有问题和细节都适合快公开、全部公开,比如调查尚未结束的事故,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但同样应当看到,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的提质增效上,仍有很大改进创新空间。
回顾政府信息公开的历程,从“公开是例外”到“公开是常态”的观念转变,以及各地各部门不断推出的破冰之举,改革创新始终是其中汹涌澎湃的最强动力。面对有不同意见的公民,用事实说服,远胜于严词禁令;用诚意感动,远胜于权力威压。站在新的起点上,信息公开不进则退,创新步伐不能停顿。从理念到方式,从机制到渠道,都需要把握时代之变,赋予新的内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公开与回应”成为群众工作的重要课题。从思想上摈弃“施舍”念头、增强责任意识,才能自觉公开。从行动上走出“想怎么公开就怎么公开”的随意性,严格依法依规公开,才能有序公开。从制度上告别“一发了之”的初级状态,建立起包括主动发布、专家解读、舆情收集与回应、沟通协调在内的完善机制,才能有效公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践来看,通过报纸和网络征集群众意见、公布整改措施、加强社会监督,为反“四风”、密切干群关系提供了有力抓手与渠道,展现了信息化时代群众工作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