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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媒体梳理各省份行动方案发现,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对于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8月6日《新京报》)
客观而言,“裸官”不等于问题官员,但因为身在曹营心在汉,“裸”与“腐”之间的直线距离,也许更近、更短。正因如此,不仅中央巡视组关切“裸官”问题,公共监督与民情民意始终也未曾停止对这个话题的掘进。
有人把“裸体做官”者形容为中国官场上的“野鸽子”。这个比喻指出了“裸官”的三个特点:一是妻儿都在国外,没有家的感觉;二是四处吃野食,权力寻租更自由;三是随时可以“飞”走,没有后顾之忧。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谈到“裸官”问题曾直言,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从1995年到2005年,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那么,相较于国外不菲的定居与生活成本,再衡量下官员并不算优渥的薪资收入,“裸官”们有必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及公众交代一下:这些费用,从何而来?能佐证这个疑问的数字确实很少。譬如经济专家樊纲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
这些年,携巨款外逃的“裸官”,似乎不断印证着民间想象。从蓝甫到卢万里,从许国俊到杨秀珠……眼下摸排的情况看,以较为透明的广东为例,共查出“裸官”2190名,且“由于历史、地缘和人文等原因,广东‘裸官’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等地”。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连番治理“裸官”的号角之后,仍有数千名“裸官”选择了继续“裸”下去;二是“裸官”集中在发达地区及肥差部门,这很容易让人产生常识上的联想。
严管“裸官”,制度设计也没闲着。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裸官”概念。今年1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了对“裸官”的任职监督。紧接着,《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范围。不过,仅有规定还不够,防止“裸官”滑向“贪官”,关键还看下面三个层面的后续努力:一是将“裸官”花名册公之于众,提请体制内外合力监督;二是加速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的顶层设计,让“裸官”转移不了财产;三是坚持“是裸必报、隐瞒必核、凡提必限”的原则,要么别“裸”、要么别当官。
于此而言,不仅“裸官”的数量要脱敏,还得公开透明到具体名单与岗位。不然,摸排清理的意义,会不会大打折扣?再多问一句,“裸官”信息,难道也摇身成了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