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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东莞一小区的近百名清洁工很郁闷,因为“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相同。虽然东莞人力资源局称,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但这一事件仍引来广大网友一边倒的骂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后,竟然有了新解,以长相决定清洁工工资标准的做法,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由按劳取酬变为“按相取酬”,看上去虽然有点滑稽可笑,其背后蕴含的寓意却不可低估,这种行为不仅含有明显的“就业歧视”,有辱清洁工的人格和尊严,更重要的是,所反映出的是当今社会中,一些基层组织和人员,对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严重扭曲和践踏。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按劳取酬天经地义。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和单位却人为地变了样。记得在今年初,中央电视台新闻1+1曾报道过广铁集团,职工队伍被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有劳务派遣和正式工之分。像这样的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至于说到按劳取酬,在很多地方和单位,同工不同酬现象都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却不付给加班工资;有的地区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很多非公有制及个体企业劳动者未参保,欠缴劳动保险现象严重。
比如说,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分别按150%、200%、300%支付。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单位都没有按照规定认真执行。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说明,诸如此类的“按相取酬”,不仅有损劳动者的利益和尊严,有失公平和正义,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从而阻碍和延迟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只有认真落实《劳动法》,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经济社会地位,使劳动者的地位、尊严得到保障,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