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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旅客“黑名单”,需秉持对等原则
薛家明
//www.auribault.com 2016-02-03 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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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起,中航协发布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开始生效,民航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与此同时,国内五大航空公司在1日联合发布《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合力对不文明旅客采取限制措施。不过,关于航空公司究竟如何采取限制措施等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2月2日《京华时报》)

  与火车、汽车不同,飞机的安全要求相对更高,需要公众执行更严格的行为规范。比如,不能携带饮用水、要关闭手机等。而一旦有乘客违反这些文明规范,作出出格举动,就会影响全机乘客的安全和出行体验。比如,2014年12月,2名中国游客空中撒泼,侮辱空姐扬言自杀,致航班返航,全体乘客深夜滞留在曼谷机场;2012年9月,两名中国乘客因调整座椅引冲突,致瑞士航班返航,全体乘客徒做折返跑。

  毫无疑问,制定旅客“黑名单”非常必要。一方面,旅客“黑名单”,可将撒泼旅客剔除出去,确保广大旅客的出行体验,不出现“噪点”;另一方面,也可起到警示作用,以儆效尤。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旅客出现不文明甚至是撒泼的行为,固然是旅客“冲动惹的祸”,但很多时候,航空公司也并非“无事一身轻”。比如,2015年4月,因航班延误,3名旅客不当维权被拘。假若制定黑名单,这3名乘客恐怕会占据“首发”位置,但如果单方面拉黑乘客,显然有失公允。

  更需警惕的是,航空公司利用“黑名单”,剔除自己讨厌的乘客。比如,因航班延误,屡屡索赔的乘客;通过微博、微信,曝光航空公司恶劣服务态度的“刺头”。事实上,这绝非是杞人忧天。“绝对的权力,就容易产生绝对的腐败”,一旦航空公司对“黑名单”旅客限制服务,具有独家解释权,就会让“黑名单”沦为私器,放大企业逐利的天性,最终伤害旅客的利益。

  我认为,落实旅客“黑名单”,需秉持对等原则。一方面相关部门要通过“黑名单”,限制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也需有一个征信榜。比如,将航空公司的服务态度、正点率、旅客满意度,都进行排队式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如此,航空公司在剔除不文明乘客的同时,乘客也可对航空公司进行排队,“择优出行”。而这种双向性的征信规则,必然能有效防止航空公司“我的航空我做主”,为公众营造一个和谐、宁和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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