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益该归谁
岳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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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来源: 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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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铺天盖地的商业广告覆盖了我们的生活,其中也包括我们生活起居的小区。楼宇门、电梯间、楼道里,满眼都是商业广告,但这类广告的收益究竟归谁值得探究。
从《物权法》的角度出发思考,我们在小区买了房子成为业主,然后全体业主共同雇用物业来当我们的“管家”。除了房子,小区的公共设施、空地和环境,也应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资产。那么,基于这个共有资产产生的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改造和维护。而作为“管家”的物业,则应是共有资产的管理人、公共收益的代收人。
但目前的情况大多是,作为业主的我们,根本不知道哪些公共资产被物业拿去经营了,收益多少以及收益去了何处。而物业对此大抵是有说法的:比如业主只有房屋产权,小区的公共资产是归物业的;比如业主交的物业费根本不够,这部分广告收益是用来弥补经费不足的等等。
针对小区物业广告的乱象,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和作为业主的我们共同出手,把有关问题弄个明白,让其走上规范有序的管理路径。其一,建议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介入,看小区广告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在政府监管之下。其二,建议政府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强推进业主自治。其三,呼吁作为业主的我们增强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共同维护自己生存的空间、环境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让小区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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