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打赏”值得商榷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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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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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发红包兴起,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打赏”机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的餐饮业需要谨慎推行“打赏”机制,不只因为它会催生强制“打赏”、过度服务、畸形服务以及不“打赏”就不好好服务,还因为“打赏”更像是西方小费文化的衍生品,会让大多数消费者不习惯甚至是排斥,从而选择用脚投票。顾客用餐支付了餐费,餐费已包含菜品、服务员的服务和餐馆的必要开销等费用,而餐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本是应尽义务,消费者不需另行埋单。
事实上,服务业要有好服务,光靠“打赏”远远不够。以顾客“打赏”与否、“打赏”多寡来衡量服务员服务质量,不如让顾客给服务员贴笑脸或五角星,每天被贴笑脸或五角星最多的员工,则评为服务明星进行奖励,既能避免变相让顾客多花钱的嫌疑,又能提升员工的服务积极性。餐饮业要有高人气,也不能光靠“打赏”提升服务水平,还得保证菜品口味,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甚至要从网络服务、停车服务等细节服务上提升服务水平。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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