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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成儿童鬼节”,东施效颦让节日功能异化
杨朝清
//www.auribault.com 2016-10-27 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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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南京市一名幼儿园孩子的家长发帖称:“外国的鬼节也要过,还要带万圣节的服装和道具,是不是冬至也要带纸钱去幼儿园烧呀?”记者在南京几家商场探访发现,不少幼儿园家长带着孩子来买万圣节道具,都说是幼儿园布置的作业。(10月25日《扬子晚报》)

  万圣节演变为“儿童鬼节”,成为一种荒诞的现实。从制作南瓜灯到购买万圣节道具,幼儿园的“奇葩作业”,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追求的迷失。传统节日也好,“洋节”也罢,节日包含着仪式、符号、民俗等一系列文化因素,往往承载着一些特殊的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节日可以成为一种教育的载体,却不能“东施效颦”。

  作为西方的“鬼节”,万圣节这一天小朋友会装扮成妖魔鬼怪在街上进行恶作剧,也会敲响邻居的门索要糖果。伴随着社会变迁,万圣节喜庆与狂欢的娱乐色彩渐趋浓厚。作为“舶来品”的万圣节,虚火为何越烧越旺?这里面,既有商业资本推波助澜的因素,也和教育观念的错位密不可分。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而为枳。万圣节在西方已经成为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节日,在我国却难免会遭遇“水土不服”。在钢筋水泥建构的“城市森林”里,在不确定因素增多的风险社会中,家长敢让孩子去向邻居讨要糖果吗?面对素不相识的小朋友,邻居愿不愿意开门呢?当老百姓对万圣节缺乏普遍的、强烈的、持久的文化认同,万圣节遭遇一些人“不买账”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

  万圣节让孩子们戴上了面具,成为“不一样的自己”;万圣节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释放自己、娱乐放松的机会,得到了孩子们的喜爱。可是,这并不意味着节日狂欢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是讨要糖果,也不能“想要就要”——只许去门口有节日布置并点了灯的人家,否则的话就不能去打扰。

  面对漂洋过海的“洋节”“棒杀”“捧杀”都不可取。一方面,“洋节”不能脱离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东施效颦让节日上演“变形记”,在许多时候只是徒有其表,缺乏文化内涵;另一方面,与传统节日相比,一些“洋节”的互动性更强、参与度更高、趣味性更强。挖掘传统节日的意义,借鉴“洋节”的庆祝方式,让传统节日更有时代气息、更加丰富多彩,才是一种理性、成熟的态度。

  “万圣节变儿童鬼节”看到了万圣节的娱乐功能,却忽略和漠视了万圣节的教育功能,未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利用“洋节”对孩子们进行风险防范教育和规则意识、公共精神的培育,远比“热闹一番”更有价值。对于幼儿园老师来说,跟风从众地过“洋节”固然时髦,却难以促进孩子们精神世界的发育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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