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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培训成为最受职工欢迎的福利
张刃
//www.auribault.com 2017-10-17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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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这句话出自荆门石化的实践。作为曾经的“三线企业”,面对今天的市场竞争,实力“短板”凸显,他们持续开展职工教育培训,通过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企业得以发展,职工也从中得到了实惠。

  荆门石化怎样实施职工培训?又何以成为职工福利?能给我们什么启示?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培训是要花钱的,这笔钱从哪儿来?怎么用?谁说了算?拿这些问题问职工,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说清楚。事实上,企业都有一笔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早在2006年,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等就联合出台政策,明确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这笔钱累积起来不是小数,接近甚至超过了企业依法提取的工会经费。遗憾的是,对这笔钱,相当一段时间鲜有企业主动提及,相关部门也往往语焉不详。

  荆门石化是怎样做的呢?他们不仅每年都会拟定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对培训项目管理、方式方法、师资配备、评价约束做出统筹安排,提交职代会讨论批准后实施。而且,在近年来管理费用不断压缩的情况下,坚持职工培训经费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以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这表明,荆门石化确实把建设一支技能过硬的职工队伍,当做企业最富有活力的资产,因而舍得投入,肯下功夫。

  反观某些企业,之所以“淡忘”职工培训费,责任和问题首先在于领导。按照规定,这笔钱必须专款专用,并且主要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使用情况应当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定期公布并接受检查监督。但在现实中,有的企业根本没有提取或提取不足,无非是为了压缩成本保利润;有的企业提取了不报告,使用了不公布,一笔糊涂账;有的企业可以用职工培训费组织干部(当然包括领导)“进修”“考察”,却不肯为一线职工培训投资;更有甚者,职工培训费与职工不沾边,可一旦职工跳槽,企业却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这些做法与荆门石化形成的对比,不是很令人感慨吗?在中央要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今天,漠视职工培训的状况必须改变了,工会有责任督促这一改变。

  在荆门石化,经过培训、考评合格的各级技工、技师都可以享受相应的津贴。更重要的是,培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才干,职工懂得“技不压身”,今后无论在哪里就业,技能都是可靠的“饭碗”,比那些“小打小闹”的福利实惠得多,所以把培训视为“最受欢迎的福利”。不仅如此,培训提高的技能人才已经占到荆门石化生产操作人员总数的近八成,正是依靠他们,企业才在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多项指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投入才有产出,职工培训获得的是双赢成果。这个道理,企业是不是都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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