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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迈小步”方式进行。媒体称,按照这一规定,男50岁和女45岁是目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12月11日《西安日报》)
养老新政,兹事体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根据人社部的权威解读,大意有三层含义: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告知社会;二是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三是“迈小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其中,“分步走”或从“低龄退休群体”开始的解读引发热议。
养老改革,不管是钱的变化、还是人的调整,说到底还是公平与效率的博弈。简单说,就是不能让一部分人早早就清闲着,也不能让一部分人迟迟还停不下奔波的脚步。低龄退休群体为何引人关注,因为他们大致是这样一些人群:“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果真让他们也一刀切地延迟退休,情理上的悖论不言而喻。
一方面,“低龄退休群体”之所以享受“低龄”的优待,并不是他们占了旧政的光,而是客观上身体条件不适合过长的工作时限,譬如重体力、高强度劳动者,他们的8小时,与办公室清闲的8小时,恐怕不能同日而语,总不能逼着他们拿命来工作。另一方面,转型期的中国“低龄退休群体”,基本上多是过劳的代表。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延迟退休固然是大势所趋,挖潜增效可能还得着眼长远,不能只盯着绷得最紧的那根“弦”。
当然,从“低龄退休群体”开始也只是一种说法,具体细则尚未板上钉钉。但从民众的担心来看,无论是对清华版方案的吐槽,还是对个别大嘴巴专家的抱怨,背后都是真切而现实的生存焦虑。眼下,延迟退休即将从理论之争转向踩点试水,如何让制度设计听得见更多人的声音、照得见更多人的利益,或者更应该在程序正义上洗脱闭门造车之嫌。正如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所言,“中国社会亟须一场理性的对话。”
对话当然不容易,共识也是个相对概念,尤其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之下。但是,如果能将制度设计的来龙去脉呈现在阳光下,哪怕让吐槽或骂娘的声音有个表达与倾诉的路径,起码最终版本的退休新政也会少些情绪化的怨尤。面对公共政策,延迟退休,亟待一场理性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