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中国青年报》1月27日)
国企之好,好在待遇,更好在稳定,甚至稳定到以政策创新的手段为员工保驾护航。既想创业发大财,又怕失败后丢掉体制内的铁饭碗,这原本“幸福的烦恼”如今也不存在了,谁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有关部门这般煞费苦心的动机,据说是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那他们就不怕人才流失导致公有制经济发展受限吗?假设这些人停职留岗也不会对国企造成影响,那是否又说明目前的国企已经冗员过多,亟需以此来变相裁员呢?这项政策的推行理应交代改革的必要性在何处,否则,就难以摆脱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由而为国企减负的嫌疑。
非公经济发展的益处多多,但完全没必要以此手段吸引国企员工去参与,这不仅违背市场规律,而且难免涉嫌利益输送。市场经济下,利益与风险往往呈正比,但政策的庇佑让国企员工没有后顾之忧,可以说先天站在了起跑线的前面,而这种以超国民待遇不正当竞争的做法,可能也无助于创业风险的降低,反倒可能让他们进一步去钻政策的空子。可以想见,对于那些没有创业能力的人,停职留岗的诱惑力并不大,而对于手握一定资源的人来说,境况可能就大不相同,他们完全可以利用双重身份利益自肥,让自己创业的公司赚所在国企的钱,这种手段其实早就不新鲜了。
温室里的花朵注定脆弱,后顾之忧恰恰是市场风险的最大体现,而没有风险的创业根本算不得真正的创业,也难以摆脱寄生国企的命运。这样的政策,恐怕既不会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也会有损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与其一厢情愿地“拍脑袋”,不如真正关注非公经济发展遭遇的瓶颈,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