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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案揭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尽管教育部已经明令禁止“点招”,但一些高校仍然会留出少量机动招生名额,对教职工子女、“校董”子女等实行特殊录取。一企业主称,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6月9日《新京报》)
早被严禁的点招,现实层面却顽固存活。刚性规则在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中,似乎发生了显而易见的效力递减。就这样,校方依旧我行我素,点招几乎未有任何顾忌。灰暗而坚固的利益同盟,消解了“一纸禁令”所要伸张的正义。于是,一面是三令五申所允诺的虚幻图景,一面是真实世界上演的一切如旧,两种迥然不同的价值选择,自此分道扬镳。前者用来应付“多数人”的悠悠之口,后者则迎合“少数人”的隐匿需求。
教育部门虽明令“禁止点招”,却没有必要的查处力度和频度来支撑,注定会陷入言行相悖的尴尬。执法时的宽松尺度,无异于纵容了高校将“点招”继续到底。而除此以外,此事的另一症结在于,“招生权”在校方与职能部门间分配失衡。招录过程中,高校在一些关键环节,握有太多自主变通的权力。久而久之,难免将之变现、用以谋利。这其中,“校董捐钱换指标”,便是大学变卖招生权捞金最极端、最直白的套路。
留出机动招生名额,分给教职工子女或“校董”。某些大学简直就像理性经济人一般,充斥着极端的利己精神,以及追逐利益的满满欲望。作为社会资源的大学学位,就这样沦为高校管理者的私产,乃至可以自用、可以兜售。当高校放弃了对于道德清誉的追求,转而去攫取世俗化的经济收益,注定会失去自我净化的自觉,久而久之做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经年累月,极度扭曲的校园治理结构,或许已经摧毁了不少从业者最后的耻感。
大学管理者,丢失了对正确价值的追求,而是千方百计地逐利、分利。这一切,掩藏在“财政投入不足、教职员工待遇过低”等等说辞下,曾经一度获得了相当的道德同情。只是,任何群体的利益诉求,都不能凌驾于全社会的公义之上。大学的生存困境,从不应以迎合权贵、伤及平民的方式获得补偿。堵住“点招”后门,固然要强化执法监督的强度。然而更重要的,显然在于恢复大学从业者的自我认同以及职业信仰,而不再是一副贪婪的市侩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