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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祸本是不该发生的悲剧,行人、肇事女司机以及管理不善的相关部门,可能都是车祸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推动者
3月1日15时30分许,深圳宝安机场离港平台转弯处一辆车牌粤BA495Q红色奔驰轿车撞多名行人,致9人死亡(2人在桥上死亡,3人掉落桥下死亡,4人抢救无效死亡),23人受伤。肇事女司机也为此丧命(3月2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从报道中可以得知,事故发生现场是高架桥,按理说本不应有行人出现。但当时在场的众多行人,居然为了观看所谓的飞机起飞场景,而不惜冒着风险在高架桥附近围观。
为了看热闹,就将自身置于可能出现危险的境地之中,这当然是对交通法规的无视。如此盲从心态,往往就是发端于“别人这么做,我也可以这么做”的集体无意识。近年来,屡屡有媒体曝光行人在公共道路上的不文明现象,比如聚齐一群人就集体闯红灯,在滚滚车流中大步向前。行人不畏法律与风险,也就将自身的生命安全保障丢弃在了一旁。
奔驰车何以会撞向行人?报道中肇事司机男朋友称,主要是后面车辆连续鸣笛,导致肇事女司机紧张而发生意外。而作为一个拿了三年驾照的女司机,自身的驾驶技术是否真正达标,是否当初就是在驾校蒙混过关的“马路杀手”,才导致了车辆失控发生事故,也成为众多网友质疑的焦点。尽管事故原因有待于交警部门的调查核实,但上述两大疑似诱因哪怕存在其一,都反证了不少机动车主普遍存在的交通文明意识薄弱、陋习太多等问题。
实际上,从驾校学习到正式上马路,交通文明素质和技能培训体系中存在着太多的漏洞。驾校理论笔试流于应试,个别驾校为了赚快钱而培训学员突击上岗,甚至为此不惜作弊。相比世界上许多国家注重于让机动车学员建立起真正的文明守法意识,以及综合培训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操能力,我们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则不够严格,以致于初步与国际接轨的全新驾校管理模式一出台,就引来驾校和学员们叫苦连天。
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马路上交通违法现象的泛滥成灾。随意变道、切线占实线、闯红灯、乱鸣笛、晚上开远光灯、猛踩油门和急刹……种种陋习不胜枚举。新司机如此,老司机同样毛病多多,反映在道路上,就是各种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增。细数每年发生的数百万起交通事故,究竟有多少是人祸而非天灾?
不守法的行人与陋习一大堆的机动车驾驶者,共同将马路变成了危险区域。诚然,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善也是重要原因。比如此次发生重大事故的深圳机场高架桥,行人围观飞机起飞现象已非一日,但之前有保安员巡逻、如今却不见踪影,而相关安全网也没能实现全覆盖。但是,如果将所有责任一味推卸到相关部门头上,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就可以获得豁免权了吗?如果人人都视交法如无物,再多的执法人力也必然会挂一漏万。
深圳车祸本是不该发生的悲剧,行人、肇事女司机以及管理不善的相关部门,可能都是车祸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推动者。而更为可悲的是,这绝非个案而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正应了伏尔泰那句名言: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在事故背后,需要反思的是交通管理体系中的所有参与主体。驾考制度的设计者需要进一步完善驾考中对于守法意识和实际技能的培训,驾校必须对学员培训进行严格把关,行人要将自身的生命安全与日常行为紧密捆绑在一起,不能放任违法陋习害人害己,机动车驾驶者必须时刻铭记自己所操纵的是钢铁机械,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在公共交通安全中,不要将自己变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体制和他人,唯独自己是无辜的。公共交通安全不可能搭便车,深圳车祸再次向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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