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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发帖称,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乐乐因不明原因死亡。28日中午,记者联系到男孩父亲,他说,儿子去年10月走失,上周他看到公告,到信阳市殡仪馆确认尸体,看到孩子尸体已瘦成皮包骨头。13时许,信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和专案组。4月28日下午,信阳市民政局发布长文,称走失儿童王志强系智障,且因病医治无效死亡。(4月28日《新京报》)
上次看到这么令人心塞的消息,还是南京吸毒妈妈神志不清,疏忽致使两女童活活饿死家中。如果说饿死家中,是因为家长疏忽照料所致,那么信阳这位男童,蹊跷死于救助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当然,人有旦夕祸福,不是说死亡不能接受,而是说,死因不明的非正常死亡,以及男童生前长达数月的谜一般的“救助”生涯,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是此案的关键。
就算地域有别,辖区不同,但一个信阳市能有多大,在这网络时代,在同城公安系统的“内部寻亲平台”上信息共享,只是点点鼠标,或几个电话的事儿。但,诡异的是,失踪孩子的家人心急如焚,而接警平台的公职人员,却等闲处之。同城两个派出所,一个接到报案“孩子丢了”全城寻人,一个接到报案,无家可归的孩子,转身送人。相隔不到一天,竟能默契地隔阂成这样!
假如,警方互通有无,孩子可能不会死。再假如,救助站接到孩子后,立即登报登电视广为寻亲,孩子可能也不会死。因为,孩子死后,救助站登报发了一则认领公告,家人几乎第一时间就获悉了。假如接到孩子就发启事,或许也能避免悲剧。而且,救助条例之一就是“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这么看,救助站显然是失职的。
当然,假如乐乐不是智力有障碍,也不存在“有家难回”了;假如,义务教育法真能严格践行,智力较低的乐乐,或也不会因“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而休学在家;假如乐乐家人照管上能更细心,比如给乐乐随身携带“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的名牌,再比如,事后能想到在周边救助福利机构去实地寻访,或许也能最大限度防堵悲剧发生。
但,就是这些“假如”链条全线溃败,才导致乐乐送入了救助站。救助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既然已经立案调查,希望尽快给关注真相的民众一个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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