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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日前,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如此的答复。7月2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回应表示,国务院、省政府早已发布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7月29日《南方日报》)
国务院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广东八成地市却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逆势而行,这不仅让政府的公信力受损,更势必引发公众关于人情保、关系保的揣测。
对低保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开,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低保户姓名、经济状况、财产状况,但这些信息并非是不可公开的隐私,绝大多数低保户相信也乐于自证清白。民政部门以保护个人隐私的名义拒绝公开低保名单,听起来堂而皇之义正言辞,实则却要么是怕麻烦,要么是真有不能说的秘密。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顾名思义是要保障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保障资金既然来源于纳税人,纳税人自然就有监督的权利,哪些人确实需要保障,哪些人又是在弄虚作假,只有一五一十地公示出来,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现在这般,民政部门不仅不主动公开,有人询问之后还藏着掖着,甚至美其名曰“保护隐私”,如果真的不存在问题也就罢了,倘若真有人在多吃多占、违规冒领,那就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就是没有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就是让真正需要低保的家庭很受伤。不主动公开,一直捂盖子,问题难以发现,好事就可能变坏,民心就可能丧失。
低保名单不惧阳光,民政部门如果心安理得,低保完全合法依规办理,名单拿出来晒晒又有何妨?将低保名单暴晒在阳光下,滥竽充数者就会见光死,贪官蛀虫就会没活路,这对于落实低保制度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民政部门有所顾忌也罢,怕承担责任也好,但是低保名单公开,既是政策要求,更是大势所趋。民政部门不主动,通过低保户信息网络系统被动完成,也是一种可行的途径,只要低保名单不怕见光,低保制度才会更加健康,更多的低收入群体才能受益。(长江网 高永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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