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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断地重复着“我们恨化学”的某化妆品广告引发争议。广告本意或许是想强调自家品牌的“天然”,但播出后就一直风波不断,引起了《结构化学基础》的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的强烈不满,并欲将播放广告的CCTV8告上法庭。
“我们恨化学”五个大字占满屏幕,并洗脑般的重复,且在中央一级电视台播出,其广告影响不可小觑。网友们的评论和点击率也很快高居榜首。
广告本意原想强调自家品牌的“天然”,但初中生都应该知道,没有一个现代人能离开化学,因为生命的存在就是由一个又一个化学反应的积累而产生和发展的,人体内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丰富而又复杂的化学反应。这些化学反应产生了人体内大部分的化学物质,使人体机能得以正常平稳的运转。比如:吃进肚子里的食物转化为能量;人们在恋爱时,大脑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这是一种天然的兴奋剂;即便是化妆品天然萃取也是一种化学反应……可以说化学无处不在。如此缺乏基本科学基本素养的广告大频率轰炸,某种程度上在误导学生不需要学习化学,破坏化学教育,也会带给观众错误的认识和莫名的恐慌,同时,没有化妆品可以做到完全不含化学成分,这样的伪概念炒作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也贬低其他行业对手,违背了广告法相应条款,
而作为中国首屈一指的主流媒体,具备独特影响力的新闻机构,是全国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其一举一动不可避免地传递示范效应,这种违背科学常识的广告审核通过,审核者难辞其咎。再者,该广告7月在湖南卫视播出后就一直风波不断,作为业内人,岂能对此毫无所知?反化学广告顺利登上央视,究竟是相关部门疏忽大意、把关不严还是被巨额广告费蒙住了眼睛?
《韦伯斯特词典》对广告的定义是:广告是指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强化销售商品、传播某种主义或信息、召集参加各种聚会和集会等意图下开展的所有告之性活动的形式,可见广告不仅仅是指狭义地推广商品,唤起人们对商品的需求、了解和好感,也是某种理念、观点、素养乃至思想的形象展示。“恨化学”广告兜售了错误的”化学课程“,暴露了某些相关广告从业人员科学素养和职业素养问题,更说明当下关于国民科学常识的普及、关于提升日常生活中的科学态度和认知,我们还有极大的差距。(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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