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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明:招考撞题岂能自证清白
//www.auribault.com 2015-12-14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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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李宏宇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与辽宁省海城市近日对一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考题与一家教育培训学校考前提供的模拟题大面积雷同的事件进行了查处,出题责任人已停职调查,1700多名考生将重新考试。记者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了解到,经初步调查,雷同试题主要是因为出题人违规操作,大量照抄照搬另一地区的考试试卷所致。(12月13日 《长沙晚报》)  

  为何140道考题中,有110道题被考试辅导班押中?对此,考试组织者的解释是,“人才评价处的具体工作人员在命题组卷过程中违反操作流程,过多采用了11月份在辽宁省西丰县同类考试中已经使用过的试题;而在试题的审校环节,因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改由人工审核,没有辨别出试题出现大面积重复。”言下之意就是,“招考撞题”源于个别人的失职和软件系统故障,是一个小概率的考试事故,背后并没有不能见光的“故事”。

  有关部门急于自证清白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此切割,显然难以自清。其一,招考无小事,每一次公开招考,都影响着大量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都是万分重视,设计一套严丝合缝的审核程序,以避免出错。仅以工作人员个人之失,造成招考卷子“撞题”,显然这样的解释过于轻浮。其二,在试题的审校环节,人工审核并不能完全替代软件审核。为何软件系统故障,有关部门不是紧急修复,而是启动人工审核。这也让人浮想联翩。

  目前,造成招考撞题的第一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相关部门也已“深表歉意”,并组织考生重考。但显然,问题不能到此为止。值得追问的是,难道一个人的疏忽真能左右一套卷子的命题?对此,公众当然持怀疑态度。而要打消这种疑虑,调查就不能局限于相关部门自查自纠、自证清白。当地纪检部门应该积极介入,调查一下,考试的组织、管理上,是不是还存在着见不得光的猫腻?这既是对考试公信的维护,也是在给考试组织者自证清白的机会。

  放在更高层面,更该反思的是事业单位招考的弊端。通常情况下,公务员招考都以国考、省级联考的形式进行。这种集中式的考试,不仅节约考生的时间,而且,便于集中化命题、统一考试管理,减少舞弊问题的发生。而事业单位招考,却是各县区自己组织,这客观上,增加了发生考试事故的概率。因此,主管部门更该收紧事业单位的招考管理,用联考替代各自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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