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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代孕应先避风险再谈需求
//www.auribault.com 2015-12-2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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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对此,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于代孕不应一棒子打死,“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

  当前,国内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行为,但相关规定只存在于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当中,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如今将这一条款加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将赋予“禁止代孕”以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样一来,不仅现阶段打击代孕的力度将加强,而且可能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任何性质的代孕都仍将被视为非法,这将使一些人失去合法代孕的机会。

  然而近年来,将一部分代孕合法化的呼声一直较高。这是因为,当前不孕不育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不少夫妻不仅无法自然怀孕,而且通过试管婴儿等辅助生育手段也不能解决问题,唯有代孕方能让他们实现心愿。特别是一些“失独”家庭,他们当中的不少女性虽有排卵,但因年纪较大而无法完成孕育过程,允许代孕将重新给予这些家庭“生”的希望。

  但也要看到,代孕若轻易放开一个口子,其风险也是十分巨大的。当前各类地下辅助生殖机构屡禁不绝,买卖精子和卵子、代孕等行为也在私下交易中频频发生。几年前,广东曾出现一个家庭通过代孕生下“八胞胎”,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一旦代孕合法化,势必刺激地下非法代孕行为,类似的乱象有可能更加频繁。

  更重要的是,代孕与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代孕合法,必然会导致有违人类伦理的行为更为常见。当前,连植物转基因技术的应用都十分谨慎,代孕、买卖胚胎等涉及到人类基因的行为,理应慎之又慎。同时,代孕将导致一个孩子两个妈,谁亲谁疏搞不清,这对社会伦理秩序也将构成巨大挑战。

  而法律上的风险也不能忽视,假如代孕妈妈不想交出孩子,或者交出孩子后又反悔,则孩子的身份及归属就很难认定。如何处理与代孕妈妈和基因妈妈之间的关系,对于孩子也是个重大考验,也会涉及到赡养、财产继承等诸多问题,但当前这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健全。此外,代孕妈妈的健康与权益保障等方面,也同样存在问题。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代孕的风险及危害要显著大于好处,不能因为要满足一部分需求,就不顾及社会风险。先避风险,再谈需求,是个合理次序。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大打击非法代孕的力度,等到社会环境发生改变,代孕风险大幅降低,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再将其部分合法化不迟。而“禁止代孕”若只存在于部门文件中,打击力度和效果势必受影响,将这一条款入法,有利于治理当前的代孕乱象,维护好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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