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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佩服你死不认错的勇气,也尊重你拒绝道歉的权利。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因为这不是关乎你一个人的事,而关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问题。
“地铁凤爪门”事件在继续发酵。1月4日,有媒体记者联系到这名女乘客,其承认自己是网传的小提琴老师王若扬,但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因而拒认错,也不道歉。(《北京青年报》1月5日)
真的,我非常佩服王老师的勇气。一个弱女子,居然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面对汹汹舆论,毫不示弱。即便有好事者借她之名,在微博上发布了道歉信,她也不想借这个台阶离开舆论漩涡,坚称那道歉信不是她写的。不过,王老师,这回你勇敢错了。
撇开视频还原的是非不论,单以你回答记者时的说辞,你的所作所为就是错的。你说自己吃凤爪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没影响公共环境。请问泡椒凤爪有没有发出酸辣气味?肯定有。那必定影响到身处密闭的地铁车厢内乘客的嗅觉。再问你有没有把残渣吐在车厢地板上?你自己承认有,而且还被乘客踩到了。这怎么能说不影响公共环境呢?你这不是强词夺理,蛮不讲理吗?
老夫佩服你死不认错的勇气,也尊重你拒绝道歉的权利。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因为这不是关乎你一个人的事,而关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问题。所以你不必生气,我这就要从你为何死不认错说起了。
先从你自身说起。你偏激,倔犟,剽悍,不够宽容,个性决定了你好强,不肯认错。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你缺少规则意识。乘了多年的地铁,你总该知道地铁车厢禁止吃东西的规矩吧?这一规矩《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写得清清楚楚。更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乱扔杂物。你总不能说不知道吧?明知故犯,还有什么好说的?
再说乘客。公平地说,王老师之所以不肯认错,与乘客们的劝阻行为不当也有关系。乘客有权劝阻他人吃凤爪,但拍照并将视频上传网络,涉嫌侵权。王老师吃凤爪有错在先,乘客拍摄并上传视频有错在后,导致王老师意气用事,激化了双方矛盾。
最后说说地铁方。请问你们有没有认真执行《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早在2013年,就有网友拍到了王老师在地铁车厢内啃食凤爪的视频,这点连王老师本人也承认了,她一直有啃食凤爪的喜好,但从未遭到乘客的劝阻和管理者的处罚(此次算是例外),这难道不正说明管理方有失职之处吗?并且,事情发生之后,地铁方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就“地铁凤爪门”事件表态。
“地铁凤爪门”看似微不足道,但由当事人死不认错这一关节,仍可品味到诸多意味:其一,公民的文明素质根植于规则意识,凡事不讲规矩,文明就无从谈起;其二,公民有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和权利,但必须恪守边界,即法律规定的尊重他人权利的边界,不能采用粗暴的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其三,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再完善的法律法规,如果制定出来后就高挂在墙上,那等于没有,甚至比没有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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