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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鹏:“生育两孩无需审批”让人欣喜
//www.auribault.com 2016-01-07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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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据1月6日新华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公布,无疑标志着,生育一孩与二孩,将不再需要审批,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取而代之的方式为登记。从审批到登记,这是一个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透着多重积极意义。

  比如其一,不用审批只登记的管理制度,是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提倡两孩”总政策的适应。换言之,不用审批只登记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二孩”。因为,放开二孩之后,意味着生育两个孩子都是合法的,合法生育就不该再附加需要审批等条件。

  其二,不用审批只登记简化了生育服务管理的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此前我们采用“准生证”制度,夫妻生孩之前,必须先进行审批,有人曾曝光,办个准生证要盖18个章,有人遭遇“两地奔波一年多依然没有办好准生证”等奇葩待遇。其手续之繁杂,程序之复杂,由此可见一斑。而不用审批,只进行登记制度的实施,无疑大大简化了程序。夫妻欲生育,甚至怀孕之后只需要跑一趟相关部门,做必要的生育登记工作即可,免去了人们“跑断腿、磨破嘴”的麻烦。

  其三,不用审批只登记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其也是一种还权于民的表现。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但为了防止盲目生育,控制人口数量,进行生育的科学安排与管理,我们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如今,我们放开两孩生育,虽然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计划生育,但这种放开,以及具体管理上的不用审批,其无疑也是对人们生育权的一个尊重。尽管这种尊重、这种还权于民做法是有限的,但其显然已经体现出了进步。至少,把生育两个孩子合法化,然后把生与不生的选择权交给夫妻,这体现的是一种可贵的管理意识的进步。

  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已经终结。相反,加强相关生育管理,做好相关生育服务,依然是我们所必须要坚持的基本政策和管理目的。为此,我们建立起生育登记制度,取消此前的生育审批制度,这不仅是与总计划生育政策的适应,更是简化程序,简化管理,方便群众,尊重人权特别是人们生育权的体现,值得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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