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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凸显“司法为民”
杨飞
//www.auribault.com 2016-03-14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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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两高”报告历来是两会关注的焦点,是对中国一年来司法领域工作的总结。(3月13日新华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其能够让人们生活在一个稳定、有序、可预期的环境中。而“法贵在行也难在行”,法律的生命力关键还在于实施。没有了司法,法律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也只能停留在口号中。不管形势、条件、环境如何变化,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不能被攻破。

  以冤假错案为例,其就严重影响民众“获得感”。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冤假错案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两高”报告没有回避冤假错案,已经体现出对司法公正的固守。最高法在报告中表示将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在报告中也强调要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尽皆有助于增强人民的法治信心,提升司法公信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毕竟司法越公开,也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越能实现司法为民。最高法就明确强调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最高检也明确强调要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信息平台。如此这般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也的确有助于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还离不开一支过得硬、信得过的司法工作队伍。在工作报告中,最高法明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最高检也明确强调2016年将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若能不打折扣地实现,司法工作队伍建设就将向前推进一大步。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能够以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红利。诸如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和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等,也尽皆突出了一个”民“字,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了实处。

  “法者,定分止争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尤其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更是勾勒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也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我们期待,“十三五”期间司法机关能够再接再厉,将“司法为民”践行到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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