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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公安部发文废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纸自1998年开始实施的法规,经过18年的运行之后,终于随着时代发展而宣告退场。而这一切,看似是近年来互联网智能出行、共享经济给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带来的巨大冲击,导致了出租车行业风声鹤唳,以至于不改革则无法适应全新的市场挑战,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传统出租车管理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已经给出租车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以及公众本应享有的便利、舒适公共交通服务带来严重影响,出租车必须大破,方能大立。
就在今年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谈到,出租车改革的配套措施已经启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其中,最受关注的诸如“份子钱由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私家车符合条件可以转为专车”“鼓励非盈利目的的拼车顺风车”等,都透露出出租车模式的改革,是一种兼顾传统模式变革和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共享新经济的新模式建设。
出租车管理“破旧”更要“立新”。在以往最受诟病的份子钱上,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博弈不对等,很难指望零散的司机与强大的出租车公司,就份子钱多少能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而行业协会或者说工会组织出面,与出租车公司进行集体协商,需要的是行业协会或者工会组织能够真正代表出租车司机权益,而不是偏向于出租车公司。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未来的制度设计中,给予出租车行业协会或工会组织更大的成长空间,尤其是通过机制安排,让行业协会或工会组织成为司机们的“家”,为其代言和维权。这是出租车管理绕不开的“立新”。
在互联网共享经济领域,对“网约车”的开放式管理和规范化监管理应并行。“网约车”是互联网智能出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所带来的效率、便捷等特性,是对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的有效补充。但与此同时,“网约车”也面临着管理初期不够规范、司机资质鱼龙混杂等问题,确实需要相对应的政府监管同步跟进。
因此,作为“破旧”的“网约车”,“立新”也必不可少。但监管部门需要在顺应“互联网+”潮流、激励智能出行的基础上,协调乘客、“网约车”司机与智能出行平台之间的契约化关系,这确实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与前瞻性。
不过,出租车管理的“立新”将会是一个动态词汇。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无人驾驶等各种新兴科技手段的运用,智能化出行将呈现出任何人都难以预估的多变性,也随之产生巨大的发展空间,这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既是对过往管理思维和方式的挑战,也是把握时机为经济社会带来福祉的机遇所在。今天的“新”很可能会变成明天的“旧”,“破旧”和“立新”会时时有,天天变。
那么,监管部门惟有报以包容、开放的管理心态,对待各类新生事物不轻易定性,不一棍子打死,而是以社会发展趋势为重,让更多人从中获益为先,不畏“立新”,勇于“破旧”,才能让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管理和建设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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