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视童工猝死的家庭因素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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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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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4岁的男童进入佛山大沥一内衣企业上班,工作约月余后,次日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内。该公司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用工企业与童工家属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企业向家属赔偿15万元。接下来,南海人社局表示将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为契机,将非法使用童工排查作为重点事项,强化监管。(4月24日《广州日报》)
14岁童工小攀的猝死,让企业使用童工的现象又跃入公共舆论视野。其实早在1991年4月,国务院就已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媒体与舆论的关注,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阻止企业使用童工。其原因在于,童工是廉价劳动力,童工更好“说话”,也不用为他们买五险一金。小攀的猝死,意外中有必然,只不过揭开了企业使用童工的不堪“内景”的一角。
每当媒体曝光企业使用童工的现象后,舆论一致指责企业的无德与残忍,指责监管的缺失,这些当然是企业使用童工的主要原因,但也不能忽视了童工父母的责任,很多童工是被其父母送到工厂,企业使用童工如此肆无忌惮,很多时候都是在其监护人的纵容下才会如此。不少童工还与父母在一个工厂做工,比如猝死的小攀就是跟着他妈妈一起打工,每天工作时间大概十一二个小时。他妈妈称,因为太辛苦,“每天早上叫他起床都要叫很多次才能起来”。这让人看到他母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的贫困不是可以把孩子往火坑送的理由。
需要重视企业使用童工中的家庭因素,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完善责任机制的同时,也要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让小攀的悲剧不再重演,才能让企业使用童工的现象得到遏止。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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