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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的“护理假”由谁买单
娄士强
//www.auribault.com 2016-05-31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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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父母,年轻时响应了政策的号召,给社会做了贡献,当他们需要照顾身边却没有子女时,自然是要求助于国家和社会,而非子女就职的企业。这是一个典型的责任与利益对等的例子,企业给独生子女特殊假期,却不能因此得到任何回报,显然是错位的。

  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近日审议通过,独生子女家庭由此获得了一份新的“福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现如今,父母子女分隔两地十分普遍,对于独生子女来说,一旦年迈的父母生病住院,还真是个麻烦事。河南省以地方条例的形式,给予独生子女护理假,实则让那些当初响应号召的父母们,晚年得到更好的照顾。所以消息一出,社会舆论一片点赞之声,有媒体还呼吁将这种做法推而广之,然而,就在外省小伙伴们“羡慕嫉妒”之时,不少河南本地人却在暗暗担心:新增的护理假只怕看上去很美,执行起来很难。

  说到假期执行与否,最有话语权的是用人单位,工作过的人都有经验,这种“视为出勤”的带薪假,往往很难请下来,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或许还好说一点,最麻烦的就要算企业了。因为相对来说,企业是最讲求成本收益的,现在每年的法定休息日就有114天,给员工增加20天的护理假,就等于要多支出将近8%的用人成本,这还没算上因工作交接等带来的损失。利润就是企业的生命,凭空增加成本,有几家企业愿意去做呢?带薪休假的执行难,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或许有人会提建议,通过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倒逼企业履行责任,听起来确实有道理,执行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现实而言,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当然也不止于独生子女,如果父母病情危急,肯定会想方设法请假,用人单位也不会那么不近人情。既然占据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已开恩准假,员工一般也不会因为几天薪水跟老板闹翻,除非本就不想干了。这样一来,法律再完善、监管再尽责,也发挥不了作用,法定的护理假停留在了法律文本之上,跟条例出台之前没什么两样。

  由此可见,若是真想给独生子女的父母更多关爱,让独生子女更好地尽孝心,还是得换个思路,既然要赋予某个群体一项普遍性的权利,那就别把担子压到企业身上。换句话说,企业已经通过纳税承担了社会责任,就不应该额外地做出牺牲。现在要求企业增加用人成本,为员工提供带薪护理假,那下一步是不是还得给员工父母报销医药费,甚至建养老院呢?如果报销医药费和建养老院在很多人看来是无理要求的话,那跟提供带薪护理假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说来说去,关键还是责任划分的问题,独生子女父母安享晚年的愿望,到底应该由谁来保障实现?这些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父母,年轻时响应了政策的号召,给社会做了贡献,当他们需要照顾身边却没有子女时,自然是要求助于国家和社会,而非子女就职的企业。这是一个典型的责任与利益对等的例子,企业给独生子女特殊假期,却不能因此得到任何回报,显然是错位的。所以说,给予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值得提倡,但假期内的薪水不该由企业独力承担,而是要采取社会保险的形式。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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