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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围观女游客自吞苦果
李杏
//www.auribault.com 2016-07-2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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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自驾游园的游客在猛兽区自行下车,遭到老虎袭击,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迅速引发关注,成为焦点话题。

  快乐的家庭出游,却最终命丧虎口,这样惨烈的结果令人唏嘘不已。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莫大的悲剧,但舆论的反应仿佛没有沉重的气氛。打开各个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对受伤女游客的声讨扑面而来,“活该”似乎成了舆论一边倒的态度,不少“围观群众”甚至感到很愤怒,强烈谴责她的错误行为害死了前去救她的母亲。在很多网友看来,受伤女游客成了“罪魁祸首”,她必须自吞苦果,丝毫不值得同情。

  事情起因目前尚未得到准确的还原和证实,但从监控视频上看,受伤女游客确实是自己打开了车门并下车。无论是伤者家人所说的“误以为已经出园”,还是出于低估风险等其他原因,开门下车的举动,将自己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实在是过于大意、极不明智,尤其是在园方的一再警示下依然我行我素,让观者感到震惊。

  如果是出于关切的“责难”,也是一种善意的人之常情,有网友强调人应当有规则意识,也是有其道理的。但对伤者冷嘲热讽乃至幸灾乐祸,却未免冷漠。对于他人的不幸遭遇,总应该怀着悲悯,有什么理由嘲笑甚至斥责呢?极端的情况下,哪怕是对一个一心求死的自杀者,人们通常也会对其伤亡抱有怜悯之心,为什么就完全不能容忍一个人的一次“糟糕”的判断,对她充满厌弃与苛责呢?

  这次发生意外的女游客,也不过是普通人,和你我他一样,大家固然都是有行为能力的个体,会犯糊涂,做出极不明智的举动,但并不意味着要以生命为代价。对于这一点,每个人其实都有体会,很多社会规则和契约都摆在那里,但总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状况,让一些人“犯浑”或者失误,挤地铁门,抢电梯,等等。就在昨天,武汉一外来打工者的女儿席地睡在桥下,不幸被一辆汽车轧死,网上不乏痛惜,却也有大量声音认为,这是随地乱睡的代价,请问还有没有一点人性?

  这个社会时常流行一种“神逻辑”:人要是没有尽到自我保护的责任,社会就没有义务保护他们。如果该宣传的宣传了,该签的协议都签了,自己当了耳旁风,就怪不了谁,死了活该——是这样的吗?不能这样冷血地看待问题。即便动物园在这次事件中不存在法律责任,至少存在道义上的责任。至于法律上,安全管理上,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动物园作为一个提供公共游乐服务的机构,在管理中尤其需要考虑到各种危险的可能性,其中也包括游客会有犯浑的可能,安全防护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和“不配合”,不能完全寄托于一纸“生死状”。

  乐意看到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人代价惨重,这种心理是不健康的。这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只有以发乎本心的生命尊重为基础,不视极端情况而动摇,才有可能多往前考虑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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