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目的在于约束警权。警权的行使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警权失范,往往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政府的观感。公安人员不仅掌握治安处置的权力,而且涉及枪支以及其他警械的使用,不加规范,就有滥用之虞。通过规范化对警权进行约束,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一个重要步骤和重大进展。
意见提出了“执法质量”的问题,这是建设“法治公安”的核心课题。对于公安工作,存在一种重目标轻手段的现象:关注的重点是破案指标,在乎的是社会秩序,具体执法质量被忽视。但执法质量切关社会公平正义,忽略执法质量,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感受,而且有可能实质伤害到公平正义。而要保障执法质量,方法就是实现公安执法规范化。这就像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产品质量。
约束警权,保障执法质量,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约束警权,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不受非法损害;保障执法质量,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它应当体现在公安人员的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让人民群众产生切身感受。执法质量也许可以量化,而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始终是公安执法质量高低的直观反映,可以说就是一个感性尺度。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点,是执法行为标准化。目前公安执法存在着标准缺乏、随意性大的问题,不仅程序上存在随意的情况,而且执法行为本身也有随意发挥的可能,有些做法甚至与法律相悖。比如刑讯逼供现在已经大为减少,但也时有耳闻;又比如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有时得不到保障。规范化,就是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杜绝民警自行其是。
规范化的另一个重点是公安执法信息化,具体包括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等。公安执法活动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是不是规范,尤其离不开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外部监督有一个前提,就是打造“阳光警务”,让案件信息、执法过程上网,接受全社会的审视。没有强有力外部监督,执法规范化很可能流为一纸空文。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这既是对我国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要求,也是基本要求。公安执法规范了,人民群众满意了,大家对政府就有了好的“第一印象”。企业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已经几十年了,服务业标准化方兴未艾,公安执法规范化理所当然,各地必须抓实抓好。
快评论2014-04-16 |
公开警察手机纯属形式主义?2014-04-17 |
新华网:以攻为守,巩固司法公正这道关键防线2014-11-02 |
戚 伟:以攻为守,巩固司法公正这道关键防线2014-11-02 |
京华时报:“看得见的政府”呈现看得见的正义2015-02-16 |
中工时评:给公安改革更多掌声和关注2015-03-13 |
王心禾:慈善医院一再拒收中风患者让人心寒2015-09-25 |
交通协管员贴条2016-01-21 |
公安执法规范化,重在补短板2016-05-23 |
干警手里握着“双刃剑”2016-05-2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