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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微博营销、微信公众号之后,移动知识付费无疑是当下最热门的商业现象。佐证之一是,日前一篇题为《一门网络课程何以价值3000多万元?》的报道提到,北大经济学教授薛兆丰在某平台开设的语音课程专栏,“拥有超过17万付费订阅者,价值近3500万元”。在笔者看来,一门网络课程“价值3500万元”和“收入3500万元”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过必须承认的是,移动知识付费作为新的互联网创业风口的确正在兴起,并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知识的方式和传播格局。
有必要澄清的是,即便是在前互联网时代,人们获取知识的过程大多数也是付费的,无论是购买书籍杂志,还是学习进修一门专业知识,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而移动知识付费之所以兴起,首先要归功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较之过去可以更加便利地填充所谓的“碎片化时间”,满足更加个性化地汲取新知的需求。这种新的学习方式的兴起,至少带给我们以下两方面的巨大冲击:一是观念上,过去很多人总是把网络想象成是免费的,或者说是“崇尚分享精神”,但移动知识付费显然“悖逆”了这种趋势;二是实践上,通过移动平台获取知识,即便是学习者能够组建一定的网络社群,但与传统的个体阅读和课堂式教学,在学习互动过程上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基于此,如果移动知识付费要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模式,避免沦为商业上的一阵风,那么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重视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就目前而言,通过付费订阅获得特定的学习内容,是各个平台常见的避免其“共享”的排他手段,然而这似乎并不能杜绝一些购买者转录这些内容进行二次分享。另外还要看到,一些“崇尚分享精神”的网友,录制了一些知名教授学者、各界精英的讲座、课程内容,以免费形式发布到平台上,不仅存在着“未经许可”的侵权嫌疑,也冲击了相关的付费内容。其实这并非移动知识付费模式单独面临的挑战,无论是网络音乐还是电子书,刚兴起那会儿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恐怕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打击和保护力度,才能倒逼用户形成更好的意识和习惯。
更为关键的是,要说服网络用户买单,根本还在内容。早有业内分析者指出,与网络游戏这些娱乐性内容不同,用户对网络平台上知识性内容的选择,往往是以更加理性的方式来衡量价值,对其质量要求更加严苛。同时,从相关报道中也不难看出,那些网络电台上广受欢迎的节目,除了一部分是基于制作者的网红属性外,其他专业性、小众化的内容,往往需要制作者精心准备,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及互联网沟通、传播特点等一系列因素。从前几年逐渐兴起的网络影视节目,到如今的移动知识付费,本质上都遵循了同样的消费逻辑:用户的需求是巨大的,同时他们也是挑剔的,就如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一样,关键是实现供与求的匹配。
最后,不容忽视的还有“学习过程”。作为信息时代的一位著名未来学专家,尼葛洛庞帝曾在上世纪90年代以“数字化生存”为主题,准确预言了计算机对人类生存的重大影响,包括时下流行的VR技术,唯独在“互联网将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和平的世界”这一社会愿景上“失算”。在笔者看来,关键在其对技术在增进人类认知,以及改进人与人互动上存在的局限性未予足够重视。以此来检视移动知识付费,最大的挑战或许不在用户付费的意愿、知识产权的保护上,而在于这种碎片化的学习过程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增进个体的知识累积。花10分钟“听”别人讲一本书,是否比自己读10分钟更能获益?这才是值得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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