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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经典不是创新是创伤
丁慎毅
//www.auribault.com 2018-01-29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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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某团体演绎的《黄河大合唱》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这首抗战歌曲,被表演者以夸张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全程“恶搞”,引得台下哄笑不断。该曲创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后人表达了愤怒和不满。其实,表示愤怒和不满的还有很多网友,因为这已经严重损害了国人的感情。

  《黄河大合唱》是伴我们几代人长大的一首歌曲。它体现了万众一心共赴国难的民族精神,反映了中华民族一段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苦难历程,见证了这段滴血的苦难历史。它已经成为几代人生活中的珍贵记忆,可谓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如此恶搞,已经不能用娱乐精神来说事,它已经击穿了人们能够忍受的底线。

  这几年,以另类形式表演的《黄河大合唱》,已经成为公司年会或晚会的热门节目,甚至还曾被搬上电视荧幕。除了《黄河大合唱》,还有国歌、革命英雄人物、慰安妇老人等等。有人竟将国歌改成股市之歌,还有人制作慰安妇表情包,均遭痛批。

  经典深入人心,恶搞最是眼馋。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拿文化经典这样深入人心的东西来恶搞?本质还是这些人的头脑里只有娱乐、只有流量、只有眼球,总之只有自己的利益,不顾公众的感受。同时也是这些人创新无能的表现。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显示自己的能力超群,喜欢与众不同。当抄袭越来越容易被网友扒出来痛批之后,他们只能打着创新的名义,以恶搞来伪创新。而文化经典由于覆盖面广会带来更多流量和影响,所以用恶搞来抹黑民族英雄或民族文化成了一些人的常用的手段。特别是一些精英人物和明星的主动参与或掺和,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燃的坏作用,推动了一些民间无知盲目者的模仿。

  恶搞有底线,经典要保护。

  恶搞,不能失去文化底线,不能践踏法治底线。你可以创造不出经典的作品,但不能因此把人家的经典作品乱改一气。借人家的作品,毁人家的名声,收获自己的名利,损害别人的感情,这已经是所有的底线全面失守。

  如果我们失去了对经典的敬重,随意而轻率地肢解经典,如果中华民族精神被娱乐精神解构,伟大的华夏文明又怎能薪火相传?如果说一些人动辄拿着经典折腾是缺乏创新的底气与自信,那么恶搞经典则是带着恶意给公众带来的创伤。

  2017年10月1日起,《国歌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期待像《国歌法》一样,让更多的文化经典纳入法律的保护体系中,通过类似“文化经典保护法”的形式,鼓励创新,杜绝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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