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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愤慨,对同行的同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澄清每次的事实真相更是医生这一职业的职责,否则会让人感到医生是在互相掩护,掩盖真相。
南京被打护士的伤情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最后确定是“轻微伤”。此前,南京口腔医院的这名护士和一名医生,因为医院要安排一名男重症患者与一名女患者临床,被女患者身为公职人员的父母打伤。
和之前媒体多次强调的“瘫痪”相比,“轻微伤”的定论无疑让大家质疑之前一切的真实。相关部门对此做了一一说明,其中包括伤情诊断“要在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之后进行”等等……虽然从法理上都似乎合规,但是却不合情,至少没有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特别是像疾病、医学这种相对专业的领域,这个过程中关键环节的失语,其实并不利于以后此类问题的解决。
作为国家公务员,打人者的可怕和错误,在于他对护士举手就打,至于这一巴掌,一雨伞打下去会得到什么后果,他肯定是不曾考虑的,也就是说,后果在他打人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出现了,是非已清,错误甚至罪行已定,甚至不决定于后果是“轻微伤”还是其他,而是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跋扈心态,对这点,医生同行乃至旁观者的心态是一致的,偏偏,却出了从“瘫痪”到“轻微伤”的巨大转折,旁观者完全可以怀疑是多方牵制最终互相妥协的结果。
从医学角度说,这种外伤引起的“脊髓震荡”相当于“脑震荡”,因为脊髓和脑组织一样,都很娇嫩脆弱,外力的强力侵袭确实可以使原本就敏感的神经组织受到伤害,乃至产生瘫痪,至少说暂时的瘫痪是完全可以发生的,就像这个护士受伤后被描述的症状一样。这种伤害一般是可以恢复的,而且可以在短期内恢复。但是,民众对此知之甚少,他们更熟悉的是“瘫痪”二字,相关专业行业和部门也未做清楚解释,现在护士痊愈出院,旁观者自然觉得有被骗的感觉,包括之前有人怀疑的“诈瘫”也在情理之中。
医患纠纷频繁发生是不争的事实,医生的愤慨,对同行的同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澄清每次的事实真相更是医生这一职业的职责,否则会让人感到医生是在互相掩护,掩盖真相。医学本身的专业性很强,必须由医学行业内部的人做鉴定,这个矛盾在之前的医患官司时不断被提及,总是有“自家人鉴定自家人”的感觉,轮到医生被打受伤,这个问题又来了。
我认识一个被打的医生,她的脖子上至今还留着当时被扎伤时的疤痕,我更相信,绝大多数受伤的医生在默默忍受冤枉委屈甚至是身体的真实伤痛,而且并没有因此怠慢工作,也因此,他们更需要受到保护,但是这个保护要靠法律法规的完善,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让医疗行业“自理”,如果是后者,反倒会让以后的伤医者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