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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中国青年报》12月24日)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民间呼喊多年以后,改革我国养老体制“双轨制”,终于从“摸石头”变成了“过河”。每年“两会”,相关负责人被问及养老体制改革时,总习惯说“将要并轨”,现在也终于可以换一种说法了。虽然这个说法现在还只是一个报告,既不是改革方案,也不是实施办法,也没有一个明确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养老体制“并轨”已“箭在弦上”。
养老体制“并轨”,自然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会不会大幅上涨?广大纳税人会不会付出更多?公共财政能否有能力支撑这样的改革?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以上疑虑也并非毫无道理。可以肯定的是,养老体制“并轨”,必须经历一段时间的阵痛。
所谓的“改革阵痛”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吃皇粮”人员的人力成本将上升,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缴社保到缴纳社保的过渡过程中,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都将面临压力;二,并轨之后,可能会有不少单位建立“年金制度”,在正常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将会继续提高整个社会的“养人成本”;三,新人和老人的差异问题,恐怕也都会由财政来埋单。以上这些,都意味着财政还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去支撑这次改革。
但是,养老体制并轨,仍然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它从根本上打破了“铁饭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旦到退休年龄,就与公共财政脱钩,由社保基金发放养老金。或者说,它让全社会的人都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公平,在退休人员群体中,再也不会增加新的“吃皇粮”的人,而领到手的养老金也要随着社保基金盈亏以及物价与消费情况而浮动。它更有利于体制内外人力资源的流入与流出,改变了“公务员一旦辞职就无法顺利退休”的现实。
阵痛仅仅是阵痛。在改革之后,公共财政将会慢慢从养老体制中退出,这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是好事。我们的公共财政也终有一天会因为养老体制“双轨制”改革而压力变小。在公共财政不再负责养老问题之后,公共财政才有余力来为民生服务。一言以蔽之,改革的阵痛自然不可避免,但养老体制“并轨”却是真正意义上有进步性的改革,“长痛不如短痛”,毕竟,任何社会最需要的就是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