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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6月27日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设专章规定民事权利的种类和内容,对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作了规定(6月28日《新京报》)。
民法总则草案将“QQ币”、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客体,规定民事主体享有物权,乃是对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可,不仅有利于网友依法维护虚拟财产权利,也是符合互联网时代的财富价值观,有助于促进网络虚拟产业的发展。
近些年来,各地频频发生QQ币、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维权的案例,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有超过六成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但由于虚拟财产缺乏法律依据,维权路很辛苦,不仅司法机构内部存在意见分歧,有时连网络商家也不配合调查。目前破获的虚拟财产盗窃案,一般是按照盗窃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断案,由于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价值金额难以确定,也给定罪带来困难,急需法律予以明确。
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公众和司法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不足,很多人以为QQ币、网游装备等就是数据字节、信息流而已,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但实际上,QQ币、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都是网友真金白银花钱充值、购买而来,还有些装备则是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汗水,辛苦拼杀升级打怪才能获得,具有典型的劳动价值属性。至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则具备交易、兑换、消费购物等货币功能,更是虚拟电子货币的代表,受到越来越多个人、企业、国家的认可。
可见,以QQ币、网游装备、比特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财产,其价值金额能够用现实流通货币衡量,亦被大众所接受,应与现实物品一样视同为民众的合法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互联网的未来发展趋势看,将有越来越多的物品被虚拟化,虚拟财产的覆盖范围将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且,现在部分虚拟财产的价值非常高,动辄几十万元、数百万元之巨,已经超过很多现实物品的价值,一旦被盗窃、丢失,就会给网友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更何况,我们现在大力倡导发展互联网,各行各业都在积极触网,搞“互联网+”经济融合,意味着民众将拥有更多的虚拟财产。或许有一天,随着科技的进步,虚拟物品占比越来越大,民众拥有的虚拟财产总价值,将超过现实物品价值。这是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未来的可能性。法律如果不跟上的话,将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扰。因此,民法总则草案将虚拟财产纳入,也是与时俱进的体现,预示着法律将全面对接互联网时代,为虚拟经济、虚拟财产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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