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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之争”不能忽视用户权利
谭浩俊
//www.auribault.com 2017-08-09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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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发力人工智能,硬件公司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用户数据竞争不可避免。近日,中国科技巨头华为和互联网巨头腾讯就用户数据使用问题发生争执,腾讯已向监管部门投诉华为。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去年12月华为发布荣耀Magic手机,并首次尝试人工智能应用,可根据微信聊天内容自动加载地址、天气、时间等信息,也可在通话、购物时提示相关服务信息。腾讯方面认为,华为此举不仅在获取腾讯的数据,还侵犯了微信用户的隐私。华为方面表示,所有的数据都应该属于用户,而并非腾讯或者荣耀Magic,荣耀Magic获取的数据都经过了用户授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唯一没处说理的是用户。无论是硬件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争的都是自己的权利,那用户的权利在哪里呢?用户的信息被泄露,用户的身份被滥用,用户手机上的空间被占用,用户的眼睛被各种垃圾广告所污染,怎么就没有哪家企业出来为用户说话,为用户争取权利呢?在一些企业眼里,“用户至上”只有一种情形,就是购买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时,是“至上”的,一旦交易完成,权利也就归企业了。即便是购买产品与服务,很多情况下,也是不平等的,企业常常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常常能够与用户签订不平等“条约”。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运用将是企业之间发生纠纷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内容之一,但是数据运用纠纷不仅关系企业的利益,更关系用户的利益。发生争执和纠纷时,很少有企业考虑过用户的利益,考虑过用户的感受,而只顾自己的利益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活动、经济行为,最终的落脚点都是用户,没有用户,哪来的消费和市场?就算是物物交换时代,用户也是第一位的,更何况,现在已经到了互联网时代,如果没有用户做支撑,所谓的市场行为、经济行为,都将归于“0”。而在一些企业的眼里,他们才是“1”,用户则为“0”,似乎用户是依赖着企业生存的。毫无疑问,这是颠倒了企业与用户的关系。用户是水,企业是鱼,这个道理,企业没有懂,用户也没有能力让企业去懂。

  回到华为与腾讯的纠纷之中,如果双方都具有用户意识,能够对用户权利有足够的尊重,那么,就应当坐到一起,围绕如何维护用户权利进行商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各说各的理。无论是华为还是腾讯,如果能够理性地梳理一下自己的行为,哪个不存在侵犯用户权利的现象?哪个不是经常拿用户的权利当商品,牟取自己的利益?

  严格说来,除必需的硬件和软件之外,其他的空间都应当是用户的。可是,使用华为手机的用户,哪个不是被华为公司占用了大量空间?使用微信的用户,则需要时不时收看来自于微信推送的广告,以及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消息所打扰。如果双方都对用户权利有足够的尊重,就不应当有类似的问题出现。可是,哪家公司主动跟用户打过招呼?又有哪家公司把侵犯用户权利获得的收益分配给用户过?没有!既然没有,当自身利益被其他公司侵犯时,又怎么有底气去争执呢?而侵犯其他企业权利的企业,又怎么好意思抗辩呢?

  华为和腾讯的争执,或许有关方面会出面调解,毕竟这是两家很有影响的大企业。有关方面在调解两家公司的纠纷时,也应当就用户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的问题进行调查。近年来,用户在这类方面的投诉和反映很多,只靠消费者协会来帮忙维护,往往很难达到目的。有双方为了自身利益发生争执这样的机会,如果展开对用户权利受损问题的调查,可能效果会更好。企业与企业之间为了利益发生争执,最不该悬空的是用户权利,这一点应当成为企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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