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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平:给中医药加盖“防盗水印”
//www.auribault.com2014-04-11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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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在国外是“免费午餐”,在国内是“没爹的孩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才能永远都姓“中”

    近期,云南白药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又名“断肠草”)成分,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最新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尽管云南白药配方属“国家绝密”,但在美国零售版上也不得不公开成分。

    作为上市销售的药品,消费者要充分知情,明明白白消费。因此,公开药品成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但是,西药公开了成分,很难被模仿。而中药组方一旦公开,很容易被仿制。仅存的云南白药等几家国家保护保密品种,就面临着如此尴尬的境地。

    从神农尝百草开始,歧黄之术在我国应用了几千年,属于传统知识的范畴。由于缺乏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对接,中国人一直无法为之加盖“防盗水印”。典籍中记载着上万种药物和数十万的方剂,被当成人人得而食之的“大肥肉”,简直沦为“无主的公地”。中医药属于国人的原创知识,国人为之付出了无数人体临床试验的代价。但是,这种宝贵的知识产权正以惊人的速度流失。不少国家借助现有的知识产权漏洞,将中医药知识当作是“免费午餐”,盗版使用并获取巨额利润。日本商业化开发了《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并被批准为医疗用药。以色列人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消化性溃疡和痔疮的中药组方”专利并获得授权,申请者在专利说明书中承认,组方来源于《中华本草》英文版。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药产品,韩国人将剂型改变,并向我国提交专利申请。国外企业通过专利手段获取中医药传统知识独占权,长此以往,中医中药还姓不姓“中”都很难说。

    尤其让人痛心的是,这种堂而皇之的“拿来主义”,目前还没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扭转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不利局面,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国内,中医药是个“没爹的孩子”。知识产权被不当侵权,却没人愿意出来讨公道。除少数独家保护品种外,几乎每个传统中药品种都有很多厂家在生产。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数据库记载,板蓝根颗粒剂全国就有1091个批准文号,再算上复方板蓝根以及其他剂型,全国共有板蓝根制剂1371个批准文号。因此,谁都不愿意去保护受损的知识产权,因为费用一家出、好处大家得。无法明晰产权隶属,让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陷入尴尬。

    保护好传统的中医药,需要加盖“防盗水印”,这不仅需要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需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现代知识产权要求的保护体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可喜的是,《中医药法》有望年内出台,期待能为中医药知识产权撑开法律的“保护伞”。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需要用整个国家的智慧和力量来完成。只有加盖“防盗水印”,中医药才能永远都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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