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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颖:“见死必救”应是政府分内之责
//www.auribault.com2014-07-17来源: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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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患者“等钱救命”相对应的,往往是医院的“见死不救”。这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历久弥新”的沉重话题。

  “见死不救”的求解,终于从道德战场走上了制度归途。7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者。通知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相关规范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杜绝“等钱救命”。

  因为患者没钱,所以医院拒绝救治,这样的事情一直存在着,其中以“三无病人”(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的情况最为突出,而这,也引发了社会强烈的质疑。虽然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但“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样,“先收费还是先救人”似乎就陷入了一个矛盾的境地。

  诚然,在任何一个社会,医院都最不应该成为见死不救的地方,因此,每有类似事件发生,涉事医院都会受到千夫所指。然而,在谴责某些医院冷酷无情的同时,必须认清一个现实:医院不会无缘无故见死不救,之所以要背负医德沦丧的骂名,多因一个“钱”字,而“等钱救命”的,多是无钱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如今的公立医院虽然姓“公”,也是要靠营利维持生存的,一些医院见死不救之后,往往用“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来为自己辩解,此言虽然刺耳却是实情。

  曾经有过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尽管有些地方取得了挺好的效果,但更多的医院,还是陷入了尴尬的地步——病人救好后,钱却收不回来了。而这,也成为各地拒绝给没钱病人看病的理由。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每一家公立医院都有一本医疗欠费单,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医院的选择是“先救人还是先收费”,答案已经不言而喻。毕竟医院也要运营,如果不能免除其后顾之忧,光从道德上对其进行施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说医院见死不救是不能被容忍的行为,那么医院救助无钱治病的患者,由此产生的巨额医疗欠款又该由谁来埋单呢?不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先治疗、后付费”就难以全面落实,医院“见死不救”的现象就不可能杜绝。

  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卫计委督促各地尽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可谓切中要害,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有了疾病应急救助金,今后医院因紧急救治病人而发生医疗欠费,就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补偿,免除了这个“心头之痛”,医院才能真正将救死扶伤作为天职,才能避免一些患者无钱治病只能等死的悲剧。

  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其实是为医院“见死必救”托底。这同时说明,“见死必救”不仅是医院的责任,而且是政府的分内之责,设立救助基金为医院免除后顾之忧,就是政府在“见死必救”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各地相关部门秉持“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理念,将建立和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才能真正把这件好事做好。只有这样,才有望打破医院见死不救的瓶颈,留住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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