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本报昨日报道,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今后占位不缴费的,管理方可以“锁车”;恶意逃费的,车主信息要纳入征信系统。“锁车”条款引发社会各方激烈争议。停车收费员认为,如果收费员无权扣车,欠逃的人会越来越多,不利于停车管理,对按章缴费的人也不公平。而多数车主反对这一条款,认为锁车规定欠缺法律依据,并且杜绝欠费也不是只有锁车这一个办法,锁车是因为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有的时候收费员不在岗位上,车主也不都是故意逃费。
由于车主和收费员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利益相反,二者对“锁车”的态度自然相悖,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为缓解停车压力,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路段也越来越多,可是相对应的,部分车主缺乏依法停车缴费的意识,时常出现恶意逃费行为,导致道路停车费收取难度增大,甚至引发冲突纠纷。以此来看,南京市为了防范停车不缴费,试图用“锁车”来应对,也是出于无奈之举的下策,效果如何,还真是难讲。
毕竟,车辆的所有权是车主,收费员只是照规收费,并无执法权,即便车主欠费不缴,收费员也无权强制“锁车”。即使立法通过,“锁车”恐怕也会遭遇执行难。不要说车主不服,就连收费员自己怕是也没有执行的底气。如果强制执行的话,或许将会激化矛盾,上演更多冲突场景,甚至诱发暴力事件。因此,我建议南京市在出台“锁车”规定之前,还是要多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集思广益,科学权衡怎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不要简单将希望寄托在“锁车”上。
其实不仅南京一地,很多城市里的道路停车位数量都有限,市政建设配套也存在滞后,而车辆保有量却在不断增长,以至于市民开车出门,就要时刻惦记着抢停车位。从理论上讲,城市道路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每位市民都有权使用,但受制于停车位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所有市民的停车需求,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付费使用,将收到的钱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从而实现良性循环。这一点,市民、车主朋友们应该理解和主动配合。
现在的情况是,大多数车主能够按章缴费,不缴费、恶意逃费者只是少数,就此采取强硬“锁车”措施,恐怕并不合适。其实,处理“停车逃费”并不缺乏现成思路。比如,是不是可以在完善相关工作的同时,将“停车逃费”行为视为违法停车,交由交警部门来处理?又或者,可否考虑对恶意逃费、屡次逃费者的行为与驾照扣分罚款挂钩,以逼迫其重视起来?
广州日报:车牌:安全管理重于个性张扬2008-10-30 |
广州日报:车牌:安全管理重于个性张扬2008-10-30 |
广州日报:车牌:安全管理重于个性张扬2008-10-30 |
新闻分析:“停车收费”不能是笔糊涂账2011-11-28 |
刘晶瑶:对症下药,遏制停车收费“三乱”2012-02-14 |
曹 林:冷血收费站的养成并非一日之寒2012-07-30 |
南京日报:路边停车不应陷入经营化误区2014-09-23 |
停车收费:不能总让人“吃哑巴亏”2014-11-19 |
停车收费:不能总让人“吃哑巴亏”2014-11-19 |
停车收费:不能总让人“吃哑巴亏”2014-11-19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