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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亚市物价局出台规定,对2016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和早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每间每天5000元,单独计价的旅游饭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每位350元。随即有大量网友质疑该规定为鼓励天价收费。对此,三亚市物价局表示,此举系为维持三亚春节期间价格稳定,相关限价经过了调查摸底,350元的早餐价格是针对高端酒店,违规相关部门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12月15日新华网)
从2012年春节的“宰客门”,到安徽老人因遭遇旅游陷阱给海南省长写投诉信,再到潜水拒绝交钱拍照“受憋刑”……近年来,三亚旅游乱象一直被舆论关注。客观地说,卖水果短斤缺两,吃海鲜价格巨贵,摩的带客收回扣,导游购物吃返点等等宰客乱象,在全国各地景区或多或少都有存在。但是没办法,三亚在传播效果的层面,已然成了景点宰客的“典型代表”。
就像东莞这些年一直致力于摘掉“黄帽子”,准备靠旅游吃饭的三亚,自然迫不及待想要摘掉宰客的脏帽子。房价每天最高5000元、早餐每位最高350元的新规,本意肯定是好的,因为春节期间数万的房价、上千的早餐也不是没在三亚出现过。三亚物价局的新规,无非是为了将来执法时“有据可依”,否则,何谓“宰客”也没有法律标准啊。
但是,吃过传播学亏的三亚政府部门,显然还是不太懂传播学——用力过猛的新规,在传播效果上竟然成了鼓励涨价的“证据”,被看做是在为宰客“磨刀”,越发坐实了三亚宰客严重的公众印象。这个意义上,“三亚的早餐”新规,的确很像是一种“权力自黑”,相关部门即便像吃了苍蝇般难受也无济于事。因为,当“世界那么大,何必去三亚”的公众印象坐实,“经过调查摸底”的事后解释是非常无力的,那只会让自己又离“脑残”更近一步。
不仅在公众传播效果层面,“三亚的早餐”事实上给三亚形象抹了黑;在法律层面,这样的最高限价更有违法嫌疑。因为,旅游饭店服务收费属于典型的市场定价范畴,翻遍《物价法》也找不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依据,更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神相悖,大有滥设行政许可的违法嫌疑。如果真的有高端酒店因为超过限价被罚,告赢物价局的概率应该不会太低。就算大家都很遵守限价规定,商家眼中的物价局也会成为权力膨胀的怪兽。
瞧瞧,以整治宰客乱象为出发点的“三亚的早餐”,结果就是这样两头不讨好,吃不了兜着走。其中的启示,无非一句话:政府部门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伸手不乱管。房费多少、早餐多少,这纯粹是市场定价的问题,只要是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并与良好的服务水平相匹配,政府不仅没必要管,而且不可能管得好。对于价格的高与低,理性的游客自有判断,也不会无端苛责,除非高价房间是强迫住,高价早餐是强迫吃。
真正的宰客,不是简单表现为价格高,因为价格再高只要你不埋单也不会被宰;真正的宰客,是在消费者不知情或者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人强迫以高价埋单劣质的服务。政府部门该管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后者如何管?限价根本没有用,而是要让商家畏惧消费者的差评和投诉。具体来说,消费者给差评应该有地方给,投诉也应该有畅通和便捷的渠道,更重要的是,接到差评和投诉真的有人会立即去严查。
这么说来,“三亚的早餐”不仅不懂传播学,法治意识也不够,还很像是管理的懒政,吃不了兜着走也便不冤枉了。(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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