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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锋:公交优先必须安全优先
//www.auribault.com 2016-01-14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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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举报三亚金鸡岭路段一辆公交车逆行,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是一辆车牌为琼B11060的4路公交车所为。1月12日,三亚交警部门给予该公交车的女驾驶员扣3分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1月12日南海网)

  驾驶公交车逆行,对车上乘客和其他车辆人员的安全威胁甚大,当事驾驶员也受到了交警部门处罚,所在公司甚至扣掉了其全年奖和安全奖。在对类似违法违章行为引以为戒的同时,更需要关注部分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行业车辆的违法驾驶、超员超载、开霸王车等通病,毕竟,这些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

  不时有一些司机反映,海南一部分公交车、出租车开得太“野”,有些公交车到站不进站,就停在行车道上下客,让后面的车辆措手不及,有些则靠边不打灯,刹车灯不亮,借着身躯庞大抢道抢行,还有些出租车司机看到路边有客便来个急刹,一路“横行霸道”不亦乐乎。究其原因,除了部分司机交通法规知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个人素质有局限、文明礼让意识不强等因素之外,可能还有一种“我服务的是一群人”“在给全车乘客省时间”“公交理应享受优先”的心理,因此就会时常“挟乘客以频违章”,借着服务乘客的名义为自己的违法违章行为找借口、寻开脱。孰不知在省了几秒钟时间的同时,全车乘客和其他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成了这点方便的抵押品。

  随着中央到地方各层面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倡导、部署,“公交优先”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公交优先”必须首先体现“安全优先”。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安全都必须放在第一位,没有安全,什么事情都无从谈起。公交车不安全,“公交优先”如何实施、如何推行?提倡绿色出行、畅通交通、生态文明,首先必须提供安全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保安全,百姓才敢放心乘坐,交通才能井然有序。

  公交车姓“公”,公交安全关乎公共群体、公共利益、公平正义。“公交优先”既要体现在政策、法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更要体现在“安全优先”上。“公交优先”是否首先体现“安全优先”,检验着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底色和成色,考验着其组织、服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各方面的能力水平,以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交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意识、措施、教育和督查等是否落实到位。为此,应当以安全教育、安全规范为先导,让安全优先深入人心,以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为依托,让相关责任人无法恣意妄为,以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为补充,对公交行业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方有望给一些如脱缰野马的公交车辆套上辔头,为百姓筑牢生命财产安全之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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