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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杨先生购买的福建某品牌果冻里吃出了蜘蛛,希望向厂家索赔100万元做慈善被拒绝。而福建这家生产商,其负责人表示杨先生索赔一百万,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已经联系当地警方报案。(2016/1/30 《法制晚报》)
果冻里吃出蜘蛛,杨先生向厂家索赔100万元来做慈善。不想,厂家却“反咬”一口,称杨先生涉嫌敲诈。100万元的索赔在厂家眼里,自然是高。杨先生这100万元的目的并非是为自己牟利,更多的目的是为了警醒厂家要把控好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而中国却屡屡被爆出食品安全问题,这样的情况难道不值得认真反思吗?相较于国外遇到这样的食品危机,首先必定是大规模的舆论谴责。继而会引发厂家公关危机,厂家倘若不能安抚民众情绪,做好善后赔偿,必定会受到法院的天价罚单。有些厂家甚至会因为罚款而被罚的从此再无翻身的机会。
但是,中国厂家面对杨先生的赔偿要求,不是第一时间进行问题调查,也不是认真整改。而是恶人先告状般的报警。这样的行为,是应该解释为中国厂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呢?
首先,根据中国食品法来看,顾客有权力对于自己买到的问题食品进行一赔十。但是,针对果冻里有虫的问题,仅仅是一赔十就真的能够给厂家长记性了吗?对于相关问题追责的温柔,以及缺乏一系列的后续惩罚措施,让食品安全问题在法律层面上有点“雷声大,雨点小”。仅仅依靠媒体的曝光,难以对厂家进行太多实际意义的限制,从而造成了厂家“反咬”的新闻发生。
退一步来讲,这位果冻厂家也缺乏了商人应该有的担当意识。竟然是自己生产的水果冻出了问题,没有第一时间去调查,没有第一时间去启动相应的果冻召回机制。却企图以报警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到让人觉得十分气愤。
杨先生索赔100万元能在网上引来一片喝彩声,体现了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食品安全问题若没有巨额索赔,又怎么能唤来厂家的警示呢?但同时,也需要相关法律的完善,对于这些食品中出现“虫子”的问题精细划分和严肃对待,才能有效把控食品安全。但要让中国人真的“敢吃”,还需要重建道德体系,厂家若不能全心全意的做好自控,再多的规定也难保食品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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