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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高邮的微信朋友圈里,热传一张女浴池照片。有知情网友透露,拍的就是市区加州附近的某洗浴中心。该网友发现,这张照片已经被大量转发,影响恶劣。虽然浴室内雾气缭绕,看不清脸,但确实能看出拍到了部分女浴客的裸体。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2月16日《扬子晚报》)
浴池当“风景”,貌似成“疯景”。百度一下“女浴池偷拍”这个关键词,近年来类似的报道可谓层出不穷:有女孩子澡堂里玩自拍,身后的无辜女士“全裸出镜”;有安徽芜湖一女子受丈夫指使,在女浴池偷拍别人洗澡视频;还有黑龙江某妇女为在微信朋友圈里显能耐,同样随手一拍把女浴池“风光”曝了个一览无余……如此看来,估计江苏高邮的“浴照”肯定不会是“绝版”。
用别人“走光”,换自己“风光”。而且,这所谓的“风光”,有的居然还仅仅只为了在微信朋友圈里的赚点眼球、博些“点赞”。可她们偏偏不去想,假如这种偷拍的照片或视频任意传播,且当事者还少有受到实质性的惩戒和处罚,到头来隐私走光的风险,同样也会加诸于现在偷拍取乐的自己。更何况,浴池澡堂是公共场所,要是里面的偷拍偷摄成了家常便饭,今后谁还敢轻易进去?
“女浴池偷拍”的报道看得多了,来自警方的劝告也早耳熟能详。其大意基本是这样说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在浴池偷拍的照片或视频数量多、传播广,拍摄者可能涉嫌传播色情淫秽信息;倘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等。但是,这种奉劝听得多了,我却另有所思:苦口婆心的谆谆善诱,之所以显得效果不佳,可能关键的一点,还在于追责的板子总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从来的说法都称,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方为重点。但我以为,教育要想真正起到良好的引导促进作用,似乎也不能少了适度适需的刚性处罚。换言之,追责“浴池偷拍”,才是最好警醒。要不然,媒体披露报道这类消息时,对于当事者的处理与“制裁”,往往都是念在“情节较轻”,不予“严厉追究”,则很容易给外界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这种偷拍和传播既“无伤大雅”,更鲜有“治罪风险”。
别让浴池“风景”成“疯景”,就时下而言,的确留有“规则空白”,也即公共浴池能不能携带手机入内,并无一个明确的规定。不过,既然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女浴池偷拍”已成了一种“常见新闻”,作为相关的浴池经营者,就不可听之任之,而必须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还公众一个安心与放心,同时也为自身的兴旺经营“扫雷”除忧。
警方对“女浴池偷拍”的行为多些追责警醒思维,经营者也从保护声誉的角度做好严密防范,这才能让社会公众感受到方方面面的努力,进而积极协助和配合揪出那些乱拍滥传者。一般来说,只要是在社会上形成了舆情热点,往往也就与“传播500次”的处罚红线相距不远了。那么,狠下心来实质处理几个涉事者,老百姓是不会觉得罚之“过严”或“过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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